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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乡县城市化管理区施工围挡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07-05 15:10:5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现将起草《内乡县城市化管理区施工围挡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南阳市中心城区施工围挡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宛城管〔2022〕121号)。

  二、主要内容

  施工围挡要严格按选型标准、设计原则进行设计,基础、骨架结构要确保安全,面饰构造做法要科学合理,确保美观。外饰宣传画应进行整体策划设计,宣传画布置形式和内容应有机穿插组合,排列有序,版面大小适宜并注意适度留白,避免简单满铺、相邻色彩反差过于强烈等,做到风格统一。围挡及面饰施工过程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用料合格、牢固安全、制作精良、粘贴平整,连接构件不裸露。施工围挡按照设置标准分为三种类型:

  (一)砌体围挡

  1.地基和围挡基础承载力应符合要求。

  2.砌体围挡不应采用空斗墙砌筑方式。

  3.砌体围挡厚度不宜小于200毫米,并应在两端设置壁柱,壁柱尺寸不宜小于370毫米x490毫米,壁柱间距不应大于5.0米;

  4.单片砌体围挡长度大于30米时,宜设置变形缝,变形缝两侧均应设置端柱。

  5.围挡顶部应采取防雨水渗透措施。

  6.壁柱与墙体间应设置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直径不应小于6毫米间距不应大于500毫米,伸入两侧墙内的长度均不应小于1000毫米。

  (二)金属组合式围挡

  采用轻钢骨架结构,面板采用彩钢板,砖柱和砖墙表面做贴砖或粉饰美化处理。

  1.围挡应由基座、立柱、横杆、斜撑、挡板等组成。

  2.基座高度不小于200毫米,外侧刷警示漆;立柱间距不大于3.6 米。

  3.立柱、横杆、斜撑材质应为钢材,其几何尺寸和连接应能保证围挡结构安全,当采用方钢时,立柱尺寸不宜小于40毫米*80毫米*2毫米,横杆和斜撑尺寸不宜小于40毫米*20毫米*1.5毫米,斜撑与水平地面的夹角以45度为宜。

  4.挡板宜采用复合彩钢板,厚度不宜小于30毫米,应能插接安装,可拆卸,可周转。

  5.当围挡高度大于2.5米时,围挡应由混凝土基础、钢架、面板组成,钢架材料规格及连接应根据工程所处位置及围挡结构经计算确认。

  6.严禁使用废旧残损、扭曲变形、斑驳锈蚀的彩钢板。现场围挡应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围挡清洁整齐。当围挡出现倾斜、破损、污染、积尘等问题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和保洁。遇恶劣天气或其他安全需要时,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三)临时围挡

  可采用轻钢骨架结构,面板用彩钢板连续设置;也可使用注水式全塑围挡(需按规定注满水,防止倾倒)或其他统一形式的移动式围挡。临时围挡主要用于市政设施、道路挖掘、管道铺设施工工地。

  三、设置要求:

  施工围挡的材质应根据工期长短和场地条件选用。

  (一)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工程,应采用连续封闭的钢结构围挡或砌体围挡,原则上同一项目应采用同一材质围挡,同一侧围挡结构型式应相同;

  (二)工期在半年以下15日以上的工程,应采用金属组合式围挡;

  (三)15日以内或涉及抢险的工程项目应采用市政水马或其他统一形式的移动式围挡。

  (四)基坑距离围挡不足3米的工程、桩基施工阶段振动影响较大的工程、占路或倒边频繁的市政工程以及人流密集区的工程,不宜采用砌体围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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