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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全县政务服务场所名称标识的通知
各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直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河南省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豫政办〔2022〕78号)部署和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要求,现就规范全县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场所。
二、规范要求
(一)场所命名。县级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命名为“内乡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场所命名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例:“城关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场所命名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例:“东风村便民服务站”)。
(二)牌匾规格。县级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根据新变更的场所名称制作牌匾悬挂在服务中心门口,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制作牌匾悬挂于服务站门口。
(三)更换要求。各乡镇负责组织好本级便民服务中心及所属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根据牌匾规格完成制作更换工作。
三、完成时限
请各乡镇认真落实便民服务场所的更名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原则上于9月16日完成更名换牌工作,最晚于9月19日上午9点前以图片形式反馈完成情况至邮箱nxspzx@126.com,各乡镇一并收集村(社区)的图片,以压缩包形式统一报送。
联系人:张菲菲 樊小洁 联系电话:83978500
内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