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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服务指南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09-30 10:58:5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适用范围

凡具有南阳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身份证年龄)的 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事项类型

高龄津贴发放

受理机构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决定机构

内乡县民政局

办理时限

当日受理,次月发放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

电话咨询 0377-83970300

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

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 邮政快递

设立依据

南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南阳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宛政【2019】22号

办理条件

1. 凡具有内乡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身份证年龄)的 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2. 发放标准

(一)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二)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三)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申办材料

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簿(出示户口簿原件、户 口簿首页及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3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内乡县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3份).

申请人由于身体原因不能自己申请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 请。委托办理申请手续须提供本人的委托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高龄津贴发放条件的高龄老人,可于到龄前1个月提出

高龄津贴申请。

已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从89周岁增至90周岁、99周岁增 至100周岁的,可提前1个月提出变更申请。申请时无需再次提 交申请资料,只填写《内乡县高龄津贴申请表》,由村(居)民 委员会协助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流程

(一)申请。自愿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二)审核村(居)民委员会在接到个人申请后,要认真调查核实,进 行初审评议,初审同意后在辖区内公示7日,接受群众监督和评 议。无异议后,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公章,上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批。(三)批准县区民政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上报的申请材料及汇总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异议后,于每月28日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 盖公章,办结批准程序,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高龄津贴的 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予退回,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所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内乡县高龄津贴申请表》及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 及本人资料页)复印件经审定合格后,应在县区民政部门,街道 办事处(乡镇)民政所,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分别留存建档。县区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对高龄津贴享受对象进行年审。享受对象逾期不办理认定手续的,从次月停发,直至按规定认定后重新计发,不再补发。(四)高龄津贴的发放:县级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津贴按月通过一卡形式进行发放。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监督投诉

  

 投诉热线:0377-83978507

办理相关材料:http://file.neixiangxian.gov.cn/attached/20221227/20221227110743_690.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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