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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年度职称工作实施方案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10-12 09:23:15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南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南阳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宛职改办〔2022〕21号)要求,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主线,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综合把握、优中选优、确保质量”的原则,完善体现业绩和能力的评价机制,推进教育系统职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快速、均衡、健康发展。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申报评审条件:

1.中小学(幼儿园)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市印发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执行;

2.教师进修学校、内乡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70号)执行。

3.认真落实倾斜政策。继续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二)评聘计划的使用

按照省市职称政策的有关要求,我县教育系统职评工作严格按照评聘计划推荐职称申报评审人员,严禁超计划申报评聘。

1.公开明确评聘推荐范围。各单位须按照年度评聘计划1:1的比例进行一次性排名,统一排名后,评聘计划必须对应到人,在职称申报、评审、聘任等环节不能更换、递补。所有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将要参加年度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取得资格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取得资格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资格确认取得资格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竞聘。

2.严格规范评聘推荐程序。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要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切实做到年度评聘指数、空岗情况、职称政策、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六公开。要成立相应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完善职称申报评聘推荐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量化积分竞争评聘细则,切实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密组织,按时完成推荐及申报工作。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逐级网上推荐上报。评聘推荐工作要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三)评审监督有关规定:

按照河南省纪委、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和《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对在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有关人员或单位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规严肃处理。在本单位公开展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凡是未按规定公开的,推荐结果一律无效。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或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1)未经单位教职工大会或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等集体研究的,不得申报;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当年不得申报;

(3)违反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4)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5)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6)已定性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及从处分期结束起两年内不得申报。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职称,已获得的职称,由相应职称管理部门予以撤销,职称已被聘任的,责成聘任单位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2)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的;

(4)隐瞒聘任期间曾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5)有贷款或担保贷款未还行为的;

(6)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

3.申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签署意见。申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情节较为严重的,停止该单位两年职称评聘工作,并由有关部门给予单位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在符合申报相应专业聘任年限后,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已有的相应专业职称,并记入社会信用体系:

(1)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申报、推荐的;

(2)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职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擅自扩大评聘范围,为不属于评聘范围的人员申报评聘职称的。

三、组织实施办法

1.建立组织,制订方案。

各单位成立由7-9人(或5-7人)组成的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其成员中一线教师应不少于二分之一。该组织的职能是领导本单位本年度的职称工作。负责根据县局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的实施方案;负责受理并落实一线教师的合理化建议;负责监督职称推荐工作的实施过程是否按规定执行;负责审定每一个申报人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情况反映。为确保量化积分办法的公平公正性以及相关政策的全面合理性,各单位要将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制定的草案公布于广大教师,并采取召开教师(或教师代表)民主生活会、设立征询意见箱等切实可行的方式,充分征询广大教师尤其是参评教师的意见。

10月12日开始,各单位按照《内乡县中小学教师职称量化积分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本单位的量化积分办法,并予以公示。

    2.公开政策,公开指标。各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以及职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采取一定形式将任职条件、考评办法、评聘指标公开,从而增强考核推荐工作的透明度。

    3.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在学好文件、掌握政策的基础上,参评人员对照政策、对照条件组织材料向上申报,同时各单位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豫人社[2022]67号、豫人社办[2020]70文件规定的的申报条件、基本条件、学历和任职年限条件以及内容释义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参评。

    4.公开展示。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各单位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将本单位参评人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进行公开展示。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一律不得上报。展示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补充。属材料不全、证件遗漏者,要及时通知申报人限期补充,限期不能补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属材料与事实有出入者,要责成申报人作出解释,澄清事实,重新整理材料;属弄虚作假蓄意作弊者,要对申报人提出严肃批评,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者要交纪检、监察部门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5.量化积分。科学、合理的推荐办法是保证推荐工作公平、公正的基础,是提高职称评审工作质量的重要前提。在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并广泛征求一线教师和相关教育教学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特制定出《内乡县中小学教师职称量化积分办法》(从德、能、勤、绩、其它五个方面量化,满分100分)。

德(10分)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德为先,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教书育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此项不得分;

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②在教学活动中遇到突发事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③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④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⑤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⑥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有不正当关系的;

⑦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⑧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⑨不停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⑩通过网络或者其它方式歪曲事实、造谣生事、恶意诋毁、丑化谩骂学校工作人员或者上级有关部门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5分;

①随意停课或无计划无教案上课者;

②上课时间玩手机、玩游戏、炒股、聊天等与课堂教学无关行为者;

③指责和训斥家长者;

④工作日中午饮酒者。

⑤其它有违管理和制度约束情节比较严重的不当行为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3分;

①无全局意识,不服从工作安排,当面顶撞领导者;

②在学校或者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等活动中扰乱秩序恣意妄为者;

③教师双方在公共场合打架谩骂者;

④其它有违管理和制度约束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当行为者;

能(20分)

(1)在星级教师评定活动中,评定为三星级加2分、二星级加1分、一星级加0.5分,希望之星级不加分。此项最高积2分。

(2)任现职以来参加县以上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者加3分、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者加2分、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者加1分;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晒课活动、职业教研室组织的职业技术类优质课竞赛活动、电教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内容的优质课竞赛活动、实验装备部门组织的物理、化学、生物、科学4个学科实验内容的优质课竞赛活动,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3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者加2分、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者加1分、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者加0.5分。此项最高积6分。

(3)获得省级以上“名师” “名校长”“名班主任”加3分;获得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和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加2分;获得省级骨干教师、第三、四届市学科带头人加1分;获得第三、四届市骨干教师、市“骨干班主任”、县“十佳教师”、县“十佳班主任”加0.6分;获得县级“拔尖人才” 、县“百优班主任” 、县“百优教师”加0.3分;内乡县十大杰出青年教师、内乡县十大杰出女教师加0.6分。此项最高积5分。

(4)教师节期间,获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管理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省级及以上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镇级加0.5分。此项最高积3分。

(5)中学教师取得研究生学历加1分、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本科学历加1分。此项最高积1分。

(6)其它证件积分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量化(量化办法须经教工代表大会通过)。此项最高积3分。

勤(10分)

各单位为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调动教书育人积极性,提高单位管理水平,从工作量、管理、考勤、任职、参加培训、参加教研活动、参与集体活动等跟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方面设置积分项目,但最高只能积10分。

绩(50分)

具体积分办法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原则上参照近三年来的教育教学成绩、教师成长及其它业绩,本着公平、合理、全面、公正的原则,在调查研究并征得大多数教师赞同的情况下制定实施。在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体、音、美、幼、信息技术、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科学、少先队、教育管理等专业的无统考成绩人员,原则上取本单位所有参评人员的平均成绩或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职代会表决后实行。

其它(10分)

(1)任职年限积3分。从具备最低任职年限要求后的第一年起,每增加一年积0.3分,积满为止;

(2)教龄积3分。教龄不满10年者不积分,满10年后,每增加一年积0.3分,积满为止;

(3)年度考核积2分。任现职以来每优秀一年积0.5分,合格不积分,积满为止;

(4)乡镇学校教师在偏远学校任教最多积2分。各乡镇可根据本单位校点分布情况,分区域确定分值(在偏远学校任教原则上应至少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才可以享受到本区域的加分),乡镇所在地或者综合条件较好的校点原则上不加分。

  6.公布结果,推荐上报。各单位考核推荐领导小组根据参评人员的得分情况,排出名次,并予以张榜公布,接受参评人员和广大教师的监督。

四、申报审核流程:

2022年度教师所有级别的职称申报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资格审核流程。2022年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资格审核实行线上审核和现场查验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要对所审核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必须与纸质材料相符合,严禁弄虚作假。

五、材料要求:   

1.按省人社厅要求,今年南阳市的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全部实行网上评审,除了网上扫描上传申报材料以外,还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待抽查备审。

纸质材料报送包括

①单位材料:《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申报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老系统输入,只输到年度考核处,以下内容不输,一式三份,TXT电子文档请发至409584967@qq.com信箱);

②个人材料请见清单。

中级材料一个档案袋;

高级材料需要按照申报资格类和业绩条件类、能力经历条件类分装两个档案袋。

封面张贴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申报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一份放进材料包内,一份贴在档案袋上,未经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的材料、个人报送的材料、逾期报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报送的材料要与网上最后审核材料一致,一次性接收完成,不得更换或补充。

3.管理人员、教研人员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需要在网上检索,检索页需要盖单位公章。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综述、通讯报道、试卷(题)及习题研究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正式出版的学术论著不含习题集、教辅资料等。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是指被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等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所收录;发表的论文应可通过中国知网、清华同方、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国内主流文献数据库检索到;出版论著的ISBN书号及核字号CIP能从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查询到。在单位内部交流的论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评价意见。

六、切实加强领导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职称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服务、严明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确保2022年度全县教育系统职改工作的扎实、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

1.2022年度职称考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登记表

2.2022年度职称参评人员积分排名情况登记表

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4.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

5.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1

 

    盖章)2022年度职称考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登记表

 

单   位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  称

行政职务

担任领导小组职务

备注

 

 

 

 

 

 

 

 

 

 

 

 

 

 

 

 

 

 

 

 

 

 

 

 

 

 

 

 

 

 

 

 

 

 

 

 

 

 

 

 

 

 

 

 

 

 

 

 

 

 

 

 

 

 

 

 

 

 

 

 

 

 

 

 

 

 

 

 

 

 

 

 



附件2

         (盖章)2022年度职称参评人员积分排名情况登记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申报职称

申报学科

符合业绩条数

综合得分

综合排名

本人手机号

 

 

 

 

 

 

 

 

 

 

 

 

 

 

 

 

 

 

 

 

 

 

 

 

 

 

 

 

 

 

 

 

 

 

 

 

 

 

 

 

 

 

 

 

 

 

 

 

 

 

 

 

 

 

 

 

 

 

 

 

 

 

 

 

 

 

 

 

 

 

 

 

 

 

 

 

 

 

 

 

 

 

 

 

 

 

 

 

 

 


附件3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承诺:本人申报        系列    级职称         (职称名称),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者隐瞒责任自负并愿接受处罚。

 

                            申报人:

                                          

———————————————————————————

 

承诺: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推荐的       同志为本单位职工,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申报推荐工作符合程序和要求。如有不实或者隐瞒,愿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省辖市(省直)         主管单位

         工作单位(盖章)                       

         负责人  (签名)                       

                                       


附件4

 

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

工作

单位

 

主管

部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

时间、学校和

专业

 

从事

专业

 

现有

职称

 

取得

时间

 

聘任

时间

 

拟申报职称

 

申请

理由及政策依据

 

 

单位意见

 

 

 

 

 

审核人:

(盖章)

     

 

主管部门意见

 

 

 

 

 

审核人:

(盖章)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意见

 

 

 

审核人:

(盖章)

      

 

省人社部门意见

               

 

 

 

 

审核人:

(盖章)

      

附件5

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

 

工作

单位

 

主管

部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从事

专业

 

现有

职称

 

取得

时间

 

聘任

时间

 

拟申报职称

 

业绩突出情况

 

专家推荐意见

 

 

 

 

 

 

 

 

 

 

 

 

专家: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专家: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省人社部门意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破格申报包括年限破格申报、非逐级申报(含越级申报、无职称直接申报等)。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