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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乡县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11-25 17:03:2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金融工作局、县商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 70号),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宛政〔2022〕2号)和《关于印发南阳市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信用办〔2022〕4号)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请按照任务分工,做好贯彻落实。请以上单位于11月30日前,研究出台本领域个人信用分守信激励措施,于12月底前实现守信激励场景落地应用。

联系人:张海霞6536706617656691297余海朵13525183850

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内乡县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国家信用示范区创建成果,促进我县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推进信用惠民便企,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为举措,不断深化信用惠民,落地一批符合我县发展需要、有实际激励效能的个人信用积分场景应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突破、向全领域推进、向高水平发展,私极营造“诚信有价"的社会氛围,让更多信用主体享受到“守信带来的红利",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便利感,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为推动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开展重点领域个人信用积分应用

  (一)文化旅游领域。在文化旅游领域出台对守信个人的具体激励措施,在A级景区实施“绿色通道”服务、享受团体票价优惠,在星级酒店实施快捷入住、免查房快捷退房服务、会员优惠房间等激励措施,到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的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折扣,到图书馆借阅图书可享受优先预约,多借一本书等服务,完成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平台与旅游、图书借阅、星级酒店住宿等领域业务流程的对接,实现南阳市个人信用积分在旅游、图书借阅、星级酒店住宿等领域的落地应用。(责任单位: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二)公共交通领域。在公共交通领域出台对守信个人社会信用积分(“宛信分”)达到600分以上的市民实行乘坐公交车免费政策。在城市公交领域实施免票优惠、在网约车领域实施绿色通道等激励措施,完成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平台与公共交通领域业务流程的对接,实现个人信用积分在城市公交、网约车等领域的落地应用。

  (三)停车领域。在停车等领域出台对守信个人的具体激励措施,实施在中心城区停车场优惠停车费用等激励措施,推进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平台与停车等领域业务流程的对接,实现内乡县个人信用积分在停车等领域的落地应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四)卫生领域。在医疗等领域出台对守信个人的具体激励措施,在医疗领域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完成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平台与医疗等领域业务流程的对接,实现内乡县个人信用积分在医疗等领域的落地应用。(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五)金融领域。在个人信用贷款领域出台对守信个人的具体激励措施,对守信个人提供免押金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完成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平台与个人信用贷款领域业务流程的对接,实现内乡县个人信用积分在个人信用贷款领域的落地应用。(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

  (六)消费领域。在消费领域出台对守信个人的具体激励措施,对守信个人提供优先申领消费券、商圈商场消费折扣等激励措施,鼓励商户将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到商业促销,完成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平台与消费领域相关业务流程、系统的对接,实现内乡县个人信用积分在消费领域的落地应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强化支撑保障

  (一)大力开展“宛信分"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宛信分”宣传推广活动,采取线上、线下渠道相结合方式,充分依托各类应用场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扩大宣传效果。

  1.通过宣传部、电视台及各类新媒体大力宣传解读“宛信分"应用场景和守信激励措施,充分扩大影响力,引导群众积极注册使用。(责任单位:县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2.结合各类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场景,在旅游景区、医院、图书馆、公交车、酒店、剧院、商场等场所,结合本领域场景应用,张贴宣传海报和信用分应用指南,引导群众积极注册申请 “宛信分",查询享受守信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金融工作局、县商务局)

  3.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摆放“宛信分"宣传手册和申请指南,在各单位门户网站信用建设栏目转载“宛信分"政策解读和应用指南等宣传材料。(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各单位要按照南阳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及时归集更新个人信用信息,同时充分挖掘本领域产生的个人奖励、嘉奖、表彰等荣誉类信息,和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公益类信息,主动向市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平台归集共享,进一步充实完善个人信用档案,使守信激励政策惠及更多群众。(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充分挖掘“宛信分"应用场景。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拓创新,主动挖掘在本行业实施个人信用积分应用的应用场景,推动“宛信分"在更多民生领域发挥作用,惠及群众。本县区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与市级部门对接沟通,积极探索在本辖区文化旅游、消费等领域推广使用“宛信分”。(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严格依法依规推进。“宛信分"的推广应用要严格按照《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规定,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宛政〔2022〕2号)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各单位在使用“宛信分" 时只能用于守信个人激励,同时要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切实保护个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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