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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12-23 12:03:23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 内乡县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的通知》(内政办〔2022〕46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内乡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根据文件适用范围的实际情况,通过走访、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执行和实施情况;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交流,分析、论证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对文件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意见和建议,分析论证后进行评估。
二、评估对象
(1)文件名称: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内政办〔2021〕4号)
(2)发文部门: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实施主体:内乡县自然资源局
(4)实施时间:2021年2月26日
三、实施情况:实施完成
(1)合法性:《通知》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司印发〈关于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项目手续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而制定的,具有合法性。
(2)合理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政府办制定文件的职权依据充分;文件对相关标准和要求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权利与义务,文件具有合理性。
(3)操作性:《通知》管理措施高效、便民,配套制度健全、完备,程序清晰、简便,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四、评估结论
该《通知》符合国家行政法规和省市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为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内乡县自然资源局圆满完成全部2150户异地扶贫搬迁安置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建议废止该文件。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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