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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12-23 18:09:1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规范我县户外广告设置提高户外广告档次和质量,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市容环境,制定了《内乡县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和依据

一是内乡县创建全省文明县城,需要对全县广告牌和市容环境要求制定一个明确、美观及安全的统一性标准。

二是城综合整治,城市建设和市容环境建设任务繁重,对城市实观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三是对城区内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治理,着力解决户外广告设置混乱、与城市景观不协调、存在安全隐患、疏于管理等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阳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城区现有楼顶广告、楼(墙)体广告、二楼以上遮窗广告牌、牌匾标识、大型户外广告塔(牌)、灯杆挂旗广告、垃圾箱广告、特殊行业设置的招牌、楼顶字体广告、大型LED显示屏广告等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处置。

(一)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

设置新的大型户外广告必须严格审批手续;对影响视野、遮挡建筑物、影响市容市貌,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依法进行整改或拆除。

(二)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

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路牌等媒介或者形式,在内乡县城市化管理区内刊播、设置、张贴广告均属管理内。

临时性设置占道(占用人行道)广告、包含宣传类横幅等行为,须报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待审批许可后方可实施,并严格按照审批内容进行设置,未经审批不得设置。沿街门店建筑物墙体外立面、玻璃橱窗禁止张贴小广告。

(三)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楼顶广告及2楼以上遮窗广告牌。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对于城区范围内屋顶、墙体、立体墙面悬挂的大型广告,年代久远且具有较大安全隐患,明显妨碍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对2楼以上违规设置遮窗广告牌的,采取商户自行整改拆除和依法强制拆除方式。

三、《方案》的起草情况

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阳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保与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到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是《方案》的主要执行部门,《方案》的很多要求是与其具体行政职责息息相关的,在《方案》草稿制定完成后,将文稿发送至乡和县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有针对性地做了修改,现已趋于完善。

 文件地址:http://www.neixiangxian.gov.cn/2022/1223/60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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