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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服务实施方案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22-12-29 18:06:0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精神,持续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高企业开办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低成本”内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省、市、县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统筹市场监管、公安、银行、税务、人社、医保、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服务职能,着力在理顺机制、提升效率、优化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服务,涵盖所有线上线下业务,程序健全、管理到位、过程受控,确保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办及相关业务。

二、工作模式

按照“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统一出件”模式,依托省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一网通办”模块,对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办理、社保开户、医保开户、住房公积金开户等7个部门(单位)的业务进行整合,实行串并结合的办理模式,实现企业开办“统一受理、一次收件、一次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统一送达”。

三、任务分工

(一)设置“企业开办综合受理窗口”。将涉及企业“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的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医保、住房公积金、银行、印章刻制等部门业务统一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办理,整合业务流程和申报资料,制定统一的《企业开办资料清单》,在政务服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企业提交材料后,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应根据申办事项,做好材料的审查工作。符合条件的,应告知办事人领取结果的时间,同步将材料流转后台进行办理;材料不齐全和不符合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办事人所需材料并说明原因,待申报材料补齐补正后另行受理;对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依法依规不予受理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 

(二)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时进入登记注册程序,登记注册实行线上线下同步运行。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等情况外,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将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两个环节压缩为一个环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稳步推行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登记模式。制定规范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标准格式参考范本,供申请人自主选择、免费使用。对企业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时办结,现场出具营业执照,企业注册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

(三)优化免费印章刻制服务。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设置免费公章刻制窗口,印章刻制窗口在接受预约后,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任务,印章刻制费用由市场监管局承担。

(四)实行涉税业务即时办理。税务窗口根据网上推送的企业信息,即时办理税控盘和税务发票首次申领。税务部门在保证公平参与的前提下,可采取适当方式,实现企业现场领取税控盘。

(五)银行开户实行即时或预约办理。本着公平竞争、满足企业多样化需求的原则,在企业开办专区公布辖区内所有欲参与业务的银行及网点信息名录,供企业自主选择。对符合条件的新开办对公账户,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符合条件的,银行须一次性告知企业开办综合受理窗口。 

(六)完善企业社会保险业务流程。人社、医保部门负责提供社保、医保开户所需基本资料和表格,由帮办人员协助企业办事人员完成信息填报,待企业开办完成后,统一传送人社局和医保局窗口,即时完成基本开户。人社局、医保局需按照行业有关规定制定社保、医保缴纳告知书。

(七)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提供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所需基本资料和表格,由帮办人员协助企业办事人员完成信息填写,待企业开办完成后,统一传送市住房公积金窗口,即时完成基本开户。住房公积金需按照行业有关规定制定公积金缴存登记告知书。

(八)统一窗口发证。企业开办完成后,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办事人到企业开办专区“一窗通取专窗”领取办理结果,或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实现“一窗受理,统一出件”。事项办理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要做到“咨询解答一口清、发放材料一手清、告知补正一次清”。

四、工作措施

(一)优化大厅布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要求,调整大厅现有布局,设置企业开办综合受理、出件等专窗,为企业提供“一窗通办”的前台服务。

(二)制定业务清单。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人行环县支行等单位要制定标准化《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和《业务受理手册》,方便企业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提高综合受理窗口受理成功率,对必需到现场认证的事项,应详细说明,推动实现“一次提交、一窗通办、信息共享、限时办结”。

(三)组建帮办团队。企业开办“一窗通办”窗口要配备不少于2人的帮办人员,在帮办服务区值守,完成企业开办帮办服务,帮办团队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协调管理、负责业务培训。帮办人员应熟悉企业开办工作流程,掌握各办事环节的基本业务和要求,全面解决因事前帮办缺位导致群众办事“来回跑”、便利化措施“不会用”、咨询服务“不清楚”等问题。同时,成立流动服务小分队,对重大项目和企业需求开展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周末服务。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建立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银行等单位参加的改革工作协作机制,统筹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改革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人、财、物、技术等保障工作,确保改革任务高效落实。

(二)加强协同配合,提升工作效能。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改革工作涉及部门多、环节多、任务重,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的原则,统筹考虑任务分工,进一步规范梳理业务标准,最大限度简化业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强化企业开办业务培训,加大窗口工作人员和帮代办专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登记流程、统一材料规范、统一审批时限、统一解释口径、统一标准配置,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失职问责。健全完善工作检查督导机制,综合运用督查、考核等方式,对企业开办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落实不力,不按时限、不按规范办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内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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