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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公告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3-04-03 17:47:4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乡县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自323日开始,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农文﹝2021185号)和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南阳市财政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宛农﹝2021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补贴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按照《内乡2021-2023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执行。

  二、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按照《内乡2021-2023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补贴额一览表(2022修订)执行。

  三、购机补贴的申请实行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用完即止”的方式

  、补贴资金及实施范围

  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第一批补贴资金397万元,继续在全县范围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县所有乡镇范围内实施。

  五、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在补贴资金额度内,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要优先保证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逐步将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以及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修订)执行。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公职人员不得参与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操作流程及资金兑付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卡(折)必须是购机对象本人在指定银行开设的补贴账户(卡、折)。

  (一)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二)补贴资金申请。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设施安装类机具必须在本县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否则,不予受理补贴申请。

  购机补贴对象凭身份证明材料(农民为身份证和户口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直接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做到见人、见机、见发票。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三)审验公示信息。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豫农机文【202044号)、《内乡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内农机中心【202112号文件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农业农村(农机)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兑付补贴资金。县财政部门审核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并录入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咨询电话:0377-83830702  监督电话:0377-65332219 

  办理地点: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先行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牌证手续,凭行车证到农机购置补贴大厅(原农机监理站办证大厅)办理补贴手续;其他机具直接到农机购置补贴大厅办理补贴手续。

  内乡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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