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3-06-25 10:25:35   来源:七里坪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78号)精神和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决策部署,及时梳理出内乡县政务服务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并予以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负面清单事项,是指根据“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应该进驻各级政务大厅进行集中办理,但因场地限制暂时不能集中办理,需要至其他场地(分厅)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内乡县内的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
第二章 要 求
第四条 未进驻相对应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政务服务业务的部门,要提交因场地限制不能进驻办理事项情况说明及办理详细地址和咨询电话,形成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上级行政审批机构备案。
第五条 政务服务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应当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大厅予以公开发布。
第六条 积极推进事项进驻,对纳入政务服务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管理的事项,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更新,逐步压缩政务服务进驻事项负面清单范围。
第七条 将负面清单之内的政务服务事项作为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辅导帮办的工作重点。将负面清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集中办理,落实“只进一扇门”的要求。
第八条 负面清单之内的政务服务事项未落实辅导帮办的、负面清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未纳入集中办理的,如被群众投诉,或被纪委监委、效能中心、营商办及上级明察暗访发现,一经核实,从严从重处理。
第九条 负面清单事项所属单位建立的分厅必须自觉接受属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的指导。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