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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应急管理局对某车辆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3-12-29 09:33:54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基本案情】2023年8月3日,内乡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某车辆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正在从事熔化焊接作业的闫某特种作业操作证在规定时间未复审,正在从事低压带电调试作业的范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经立案调查,该单位上述行为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第二项规定,该单位上述行为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对某车辆有限公司依法下达有关行政执法文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2名未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行为,按照有关规定整改违法行为,尽快消除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内乡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某车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意义】近年来,特种作业人员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特种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频发,教训极为惨痛。各地均在大力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行为。多数人对带电安装调试设备认识不够,认为调试设备不属于特种作业,不需要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引起生产经营单位和执法人员的重视。执法人员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违法行为,应注意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超期未复审违法作业行为。本案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实际困难和配合调查、积极整改等情节,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主动指导企业整改违法行为。在一次行政检查和一次行政处罚中,既体现行政执法的“刚性”和“力度”;也体现行政执法的“柔性”和“温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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