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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内乡县城区和各乡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4-09-12 17:30   来源:

内乡县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内乡县城区和各乡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号)有关要求,我县城区及各乡镇已按照《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技术规范标准全部完成了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并通过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评审验收。为保持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的现势性,促进城镇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内乡县城区和各乡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予以公布。本次更新调整后的基准地价成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同时2019年10月18日发布实施的基准地价停止使用。

 

附件:内乡县城区及各乡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附件

1  内乡县中心城区各用途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类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商服用地

(不含商务金融用地)

1500

1050

750

500

商务金融用地

1160

840

600

420

住宅用地

1305

950

680

480

工矿仓储用地

450

325

270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75

470

375

--

交通运输用地

740

525

420

--

特殊用地

500

345

275

--

水利设施用地

400

300

260

--

 

说明:

1、地价内涵:城镇各类建设用地,各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在一定的开发程度、一定的土地容积率、最高出让年限、某一估价期日的同一土地利用类型完整土地使用权益的区域平均价格。

2、基准地价范围:同城区基准地价。

3、评估基准日:2023年1月1日。

4、设定容积率:商服用地1.4,商务金融用地1.8,住宅用地1.6,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交通运输用地1.0,水利设施用地1.0,特殊用地1.0;

5、年期:商服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交通运输用地50年,水利设施用地50年,特殊用地50年;

6、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五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及场地平整。

 

 

2  内乡县各乡镇各用途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地类

 

行政区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马山口镇

570

480

500

450

265

235

320

285

赤眉镇

535

445

435

385

265

235

320

285

师岗镇

535

445

435

385

265

235

320

285

灌涨镇

525

435

430

380

280

250

320

285

瓦亭镇

525

435

430

380

265

235

320

285

王店镇

525

435

430

380

265

235

320

285

夏馆镇

520

430

425

375

265

235

320

285

余关镇

520

430

425

375

265

235

320

285

岞岖镇

520

430

425

375

265

235

320

285

桃溪镇

520

430

425

375

265

235

320

285

赵店乡

525

435

430

380

280

250

320

285

板场乡

520

430

425

375

265

235

320

285

七里坪乡

520

430

425

375

265

235

320

285

大桥乡

520

430

425

375

280

250

320

285

说明:

1、地价内涵:城镇各类建设用地,各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在一定的开发程度、一定的土地容积率、最高出让年限、某一估价期日的同一土地利用类型完整土地使用权益的区域平均价格。

2、基准地价范围:同各乡镇基准地价。

3、评估基准日:2023年1月1日。

4、设定容积率:商服用地1.1,住宅用地1.2,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

5、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6、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三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上水及场地平整。


 

 

2024年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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