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6-01-06 11:21 来源:
内乡县2025年社会安全事件类应急预案
为全面强化全县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灾害的防控与源头治理能力,提升应急救援处置的快速响应效率和跨部门协调联动水平,确保各类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灾害得到迅速、有效、规范处置,最大程度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结合内乡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意识和“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工作理念,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县公安局党委具体部署下,聚焦“人、地、事、物”等核心要素源头管控,充分发挥全县公安系统职能作用,健全多维度处置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与社会联动,依法果断开展处置工作,全面提升社会面管控力和震慑力,为内乡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统一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指挥下,整合全县公安、应急、医疗、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力量,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全域覆盖的应急处置工作格局。
(二)坚持属地为主处置。遵循“事故发生地为主、跨区域支援为辅”原则,由事发地公安机关牵头开展处置工作,根据事态发展统筹调配全县警力和资源。
(三)坚持分级分工负责。实行分级管理、逐级压实责任,强化全局观念和抢救优先意识,统一指挥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环节高效衔接,推动处置工作快速有序开展。
(四)坚持生命至上优先。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先控险后处置”原则,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坚持科技赋能增效。加大科技信息化在应急处置中的应用力度,推动人力部署与科技手段深度融合,提升应急处置的精准性和工作质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内乡县社会安全事件类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县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指挥机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胡万里
副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谢国典
成员:县公安局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刑警大队、情指中心等局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设立办公室,由局党委委员丁书乔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指挥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各相关单位骨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指令传达、进度跟踪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四、处置任务及分工
(一)大型活动拥挤踩踏事故应急处置
组织指挥及应急启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大型活动组委会统一部署,由县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结合事态等级下达启动指令,同步激活应急处置体系。
处置方法:
(1)事发后,辖区派出所立即上报县局指挥部,同步开展初期处置;
(2)由县局指挥部统筹协调,以事发地派出所为主力,大型活动现场执勤各警种、部门协同配合,指挥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3)快速实施现场物理隔离,阻断事故区域与周边人流、车流联系;
(4)划定交通管制范围,实行分级管控,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5)同步开展人员搜救、伤员转运等救援工作。
警力部署:
(1)第一梯队:辖区派出所及大型活动现场执勤警力,事发后10分钟内抵达现场,迅速维护治安秩序,实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动态;
(2)第二梯队:特巡警15人、交警大队10人、治安大队5人,接报后30分钟内抵达现场,增援初期处置力量;
(3)第三梯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网警大队等相关警种,由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统筹调派;
(4)增援警力:若事态超出县域处置能力,由指挥部按程序向市公安局汇报,请求跨区域增援。
职责分工:
(1)情指中心:负责警情发布、指令传达、警力调度和处置情况汇总上报;
(2)治安部门及属地派出所:牵头维护现场秩序,参与人员疏散和救援抢险;
(3)特巡警大队:为主力救援力量,协同其他警种开展伤员搜救、险情控制等工作;
(4)交警大队:负责现场及周边交通疏导、管制,开辟救援“绿色通道”;
(5)法制、宣传部门:开展现场法制宣传和舆情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6)督察部门:对现场处置工作进行全程督导,保障民警依法规范履职。
(二)治安灾害事故抢险处置
组织指挥及应急启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应急部门部署要求,结合公安机关职责定位,由领导小组指挥长根据灾害等级下达指令,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统筹全县公安系统及相关力量参与抢险救灾。
职责分工:
(1)综合指挥组:由县公安局情指中心牵头,局直各单位参与,落实上级指挥部指令,统筹调度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抢险救援、信息汇总、指令传达等工作;
(2)现场封控组:由特巡警大队牵头,交警大队及属地派出所配合,划定安全封控区域,利用专业器材或就便物资实施现场封控,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3)治安秩序组:由治安大队牵头,特巡警、交警及属地公安机关参与,加强全县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管控,严防次生案事件发生;
(4)交通秩序组:由交警大队牵头,属地公安机关配合,全力维护交通秩序,对核心灾区及救援通道实行专项管控,保障救援车辆、疏散群众、抢险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5)在押人员管控组:由县看守所牵头,全面排查监管场所安全隐患,密切掌握在押人员思想动态,重点管控重刑犯及有异常倾向人员,制定针对性转移预案,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6)抢险处置组:由特巡警大队牵头,各警种及辖区派出所参与,根据指挥长指令,执行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物资转运等紧急任务;
(7)刑事打击组:由刑警大队牵头,治安、禁毒、经侦、交警等部门参与,严厉打击抢险救灾期间破坏工程设施、盗窃救援物资、扰乱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8)抢险增援组:由特巡警大队及青年突击队组成预备队,听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随时准备增援重点灾区;
(9)应急保障组:由县公安局后勤科、信息通讯科牵头,保障应急通讯线路24小时畅通,统一规范指挥部通讯呼号(含对讲机、手机),备足抢险装备、救援物资和应急车辆;
(10)宣传报道组:由宣传科牵头,各警种配合,做好正面宣传和舆情监测引导,及时发布救灾进展和安全提示;
(11)警务督察组:由驻局纪检组牵头,机关纪委、督察部门参与,对各单位到岗履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三)重特大危爆物品突发事故灾害应急救援
应急启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部署,结合公安机关职责,由县局危爆物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下达指令,启动专项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设立4个专项行动小组,协同开展应急救援:
(1)信息处理组:由情指中心牵头,治安、刑侦、法制、网警、警务保障等部门组成,负责情报信息汇总分析、警力装备调度、指令传达、通讯保障、法律支持和宣传口径统一,协助党委、政府联络驻军、武警及其他职能部门;
(2)抢险救援组:由治安大队牵头,刑侦、交警、特巡警及辖区派出所组成,负责人员搜救、排爆、排毒、灭火等工作,消除危险源,控制事态扩大,协同医疗、消防等部门开展救援;
(3)秩序维护组:由治安大队牵头,交警、特巡警及辖区派出所组成,负责封锁事故现场、疏散周边群众、维护治安交通秩序,协助政府做好善后处置和群众安抚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治安大队牵头,刑侦、辖区派出所组成,开展事故调查取证、询问相关人员、收集固定证据,依法查处肇事者及相关责任人。
应急措施:
(1)快速上报情况:接报后,情指中心立即核实事故时间、地点、性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救援需求等信息,迅速上报领导小组并通报相关部门;
(2)分级应急响应:情指中心初步研判事故等级、影响范围后,上报值班局领导及分管领导,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导、侦查和救援,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
(3)科学疏散人员:根据事故类型(爆炸、泄漏等)、地形地貌、风向风力等因素,科学划定疏散路线和安全区域,快速组织群众转移,配合医疗部门做好应急防护和伤员救治;
(4)严格现场警戒:根据危爆物品特性划定警戒范围,对危险区域实行封闭式管控,在主要道口设立临时卡点,开辟救援“绿色通道”,实时向指挥部反馈现场动态;
(5)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收集涉事情报信息,强化社会面防控,快速查办借机造谣滋事、盗窃破坏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官方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稳定群众情绪。
适用范围:本专项预案适用于内乡县行政区域内危爆物品生产、储存、使用、销售单位及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联动。全县公安系统各单位要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确保指令传达畅通、责任落实到位、处置措施精准,形成应急处置合力;加强与应急、医疗、交通、消防等全县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提升综合处置效能。
(二)严格信息管理。事故信息发布、对外报道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执行,建立统一发布机制;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事故相关信息,严防舆情风险。
(三)严守安全底线。参与现场处置的工作人员必须强化自我防护意识,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意外伤亡事件发生。
(四)加强演练培训。各单位要常态化开展应急处置培训,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应急流程、避险自救技能;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项或综合性应急演练,联合全县相关部门开展跨领域协同演练,提升实战处置能力。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内乡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