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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个人)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6-01-20 15:32   来源: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财政部门按照实际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对象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包括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已创办实体并未在其他单位就业参保的城镇常住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人口。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时,本人及配偶无其他贷款。

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当地人社部门创业担保贷款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贷款资料。

2)审核受理。受理机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查询申请人相关信息。核查申请人人员身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业务规定。审核通过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完善的手续和材料。

3)调查。调查人员对申请人创业项目的经营场所、经营规模、带动就业等情况实地核实。

4)评审。根据贷款申请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对贷款进行集体研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确定额度、期限、贴息等结果。

5)公示。及时对评审会审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6)承诺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合同等(协议)。

7)贷款发放。经办银行及时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并将发放情况及时反馈担保机构。确需补充调查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可适当延长。

办理要件:

1)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

2)申请人营业执照、租赁承包协议、种养殖承诺书等经营材料原件;

3)反担保相关材料;

4)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理机构:内乡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创业服务股)

    咨询电话:65323077


责任编辑:别玉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