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6-01-20 15:32 来源:
政策内容:对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经办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当地人社部门创业担保贷款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贷款资料。
(2)审核受理。受理机构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查询申请人相关信息。核查申请人人员身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业务规定。审核通过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完善的手续和材料。
(3)调查。调查人员对申请人创业项目的经营场所、经营规模、带动就业等情况实地核实。
(4)评审。根据贷款申请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对贷款进行集体研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确定额度、期限、贴息等结果。
(5)公示。及时对评审会审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6)贷款发放。经办银行及时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并将发放情况及时反馈担保机构。确需补充调查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可适当延长。
办理要件:
(1)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2)企业章程等相关材料原件;
(3)经营项目情况材料:营业执照、需要准入的许可证等原件;
(4)企业吸纳就业情况材料: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与吸纳人员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在职职工花名册等原件;
(5)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受理机构:内乡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创业服务股)
咨询电话:65323077
责任编辑:别玉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