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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5-12-23 16:30   来源: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筹资标准与资助政策、参保范围与征缴期、主要任务与措施、工作要求等六部分,主体内容相较往年变化不大。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明晰各方责任,落实依法参保要求,扎实推进我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基层(村组)动员、单位履责、个人尽责”的参保缴费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服务效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全力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安全平稳可持续运行,持续筑牢人民群众健康“防护网”。

第三部分:筹资标准与资助政策。明确了参保对象范围、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特殊群体资助参保政策、参保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等。除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有调整外,其他政策相较往年基本一致。

个人缴费标准按国家、省市文件统一规定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较去年提高30元)。这个标准是与医疗费用增长和医疗需求提升相适应的。

重点说明:在集中缴费期内,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以下标准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

1. 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

2. 对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保给予定额资助,自2025年起,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

3.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与补贴。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5.集中缴费期内动态新增的低收入困难群众,按其困难类别落实相应资助政策。集中缴费期外动态新增的低收入困难群众,次年起按其困难类别落实相应资助政策。

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

第四部分:参保范围与征缴期

参保缴费对象仍然是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城乡居民。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全省统一为:2025年9月29日至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五部分:主要任务与措施

强化部门协同,提升工作合力。包含医保部门负责政策宣传解读、业务指导及参保信息管理,确保政策规范落地;税务部门覆盖线上线下立体缴费服务体系优势,为缴费人提供多元化缴费服务;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及专项工作经费,加强资金全过程监管;民政、农业农村、残联部门:及时、准确提供动态更新的困难群体身份信息清单,确保资助政策精准对接、无遗漏,动员督促其管理的困难群体参保缴费;乡镇(街道)、村(社区)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参保缴费工作;教育部门协助开展在校学生参保提醒与宣传引导,督促学校配合做好学生参保信息统计与缴费动员;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参保宣传工作,积极配合乡镇、村做好参保缴费工作;宣传、融媒体部门统筹开展政策公益宣传,通过多种渠道解读政策要点,营造“主动参保、积极缴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重点说明:其他事项中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10号)文件规定: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每次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8万元。参保人员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连续参保激励大病保险额度继续保留。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待遇固定等待期与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对在非集中缴费期缴费参加当年基本医保的,按规定享受待遇等待期结束后至缴费当年年底的基本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支付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父或母参加我市基本医保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办理参保登记后即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父母均未参加我市基本医保的,新生儿需在其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后方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坚持“服务为民、高效协同”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202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工作。

二、怎么理解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

连续参保激励,是指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连续参保奖励大病保险额度继续保留。

基金零报销激励,是指自2025年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群众,如果当年没有使用过包括门诊、门慢特、住院在内的所有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报销,那么也可以在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如果当年发生了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了奖励额度,那么前期积累的零报销的奖励额度就会被清零,下一年度重新开始计算零报销奖励额度。

需要说明的是,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8万元。

三、为什么专门设定居民医保非集中征缴期缴费和断缴人员的等待期?

设置等待期是维护全体参保人权益的必要措施。如果不设置待遇等待期,就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生病后才参保,花几百元的钱,报销上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医保基金,

致使医保制度不可持续,最终损害的将是全体参保人的利益。因此,需要对断缴人员和未按时参保人员设定待遇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在等待期里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将不予报销。

需要强调的是,固定待遇等待期不可修复,如果可以修复固定待遇等待期,这样就会增加选择性参保风险,相当于允许生病后再参保、参保后就可以马上享受待遇,这对绝大多数正常连续参保群众来说非常不公平。

四、出台居民医保待遇等待期的政策后,2025年以前没参保的群众是否受影响?

不会受到影响,待遇等待期政策是从2024年缴费参加2025年基本医保起开始执行,即使以前没参保,只要从2024年年底起每年都在集中征缴期参加居民医保,就不会有待遇等待期。如果原来正常参保,但是2024年年底集中征缴期没有参保缴费,那2025年就会有待遇等待期。因此,不论现在身体是否健康,按时按规定参加医保都是明智且必要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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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