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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 特许经营中期(2023-2025年) 评估报告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6-06-17 16:39   来源:


 

 

 

 

 

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

特许经营中期2023-2025年

评估报告

 

 

 

 

 

 

 

 

 

 

 

 

 

 

 

 

 

 

 

 

 

 

评估对象: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

评估单位:河南中大智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

 

 

 

 


1 概述 1

1.1  评估背景 1

1.2  企业概况 2

1.2.1 被评估项目概况 2

1.2.2 被评估企业概况 7

1.2.3 特许经营项目基本情况 7

1.3  评估目的 8

1.4  评估时段 9

1.5  评估内容 9

1.5.1 特许经营协议评估 9

1.5.2 企业经营情况与特许经营协议履行情况评估 9

1.6  评估原则 9

1.6.1 依法合规、客观公正 9

1.6.2 问题导向、注重实效 10

1.6.3 量化评价、闭环管理 10

1.6.4 政企协同、规范透明 10

1.7  评估依据 10

1.7.1 政策文件 11

1.7.2 行业标准规范 11

1.7.3 项目调研资料 12

1.8  评估过程 13

2 特许经营协议评估 15

2.1  特许经营协议文本的合法性评估 16

2.2 特许经营协议文本的完整性评估 16

2.2.1 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完整性评估 16

2.2.2 特许经营协议文本的完整性评估小结 20

2.3 特许经营协议责任条款的完整性评估 21

2.3.1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履行的责任 21

2.3.2 主管部门应当履行的责任 21

2.3.3 协议约定责任条款完整性评估小结 22

2.4 特许经营协议关键条款的完备性与动态适用性评估 22

3  特许经营企业评估 24

3.1 生产经营管理(10分) 24

3.1.1 人员管理(2分) 24

3.1.2 运行制度与台账(4分) 24

3.1.3 档案管理(2分) 27

3.1.4 厂区环境和标识管理(2分) 27

3.2 生产运行管理(20分) 27

3.2.1 工艺运行管理(1分) 27

3.2.2 设备运行管理(3分) 28

3.2.3 构筑物运行管理(2分) 29

3.2.4 污泥处理处置工艺运行管理(5分) 29

3.2.5 污水、污泥及消毒系统(1分) 31

3.2.6 中控系统运行管理(5分) 32

3.2.7 电气设备运行状况(3分) 33

3.3 服务质量(15分) 33

3.3.1 排污许可管理(1分) 33

3.3.2 运行负荷率(2分) 33

3.3.3 水质综合达标率(6分) 35

3.3.4 污染物消减率(6分) 46

3.4 财务状况(23分) 47

3.4.1 财务状况分析 48

3.4.2 财务成本控制体系(2分) 50

3.4.3 成本分析(21分) 50

3.5 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15分) 54

3.5.1 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情况(9分) 54

3.5.2 安全防护设施配套情况(2分) 56

3.5.3 应急机制建设情况(4分) 56

3.6 环境保护(4分) 57

3.6.1 噪声控制(2分) 57

3.6.2 恶臭气体控制(2分) 58

3.7 设施维护与更新改造(2分) 58

3.8 信息公开(1分) 59

3.9 特许经营协议各项义务的履行情况(8分) 59

3.10 其他方面(2分) 65

3.11 特许经营企业评估情况汇总 65

4  对政府监管的评估 66

4.1 主管部门的设立与职责 66

4.1.1 主管部门基本情况 66

4.1.2 监督检查 66

4.2 付费与调价 67

5  评估结论及建议 68

5.1 评估小结 68

5.1.1 特许经营协议合法性评估小结 68

5.1.2 特许经营协议完整性评估小结 68

5.1.3 特许经营协议责任条款的完整性评估小结 69

5.1.4 特许经营协议关键条款的完备性与动态适用性评估小结 69

5.1.5 特许经营企业评估小结 70

5.2 建议 73

5.2.1 对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的建议 73

5.2.2 对政府监管的建议 74

5.3 特许经营评估综合结论 75

 


1 概述

1.1  评估背景

为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好区域生态环境,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2021年5月,内乡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TOT特许经营方式运营、维护湍东污水处理厂、湍西污水处理厂、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三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并授权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该项目具体实施工作。随后,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南阳市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内乡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通过国有产权交易程序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城发水务有限公司为内乡县湍东污水处理厂、湍西污水处理厂、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受让方。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六部委令第17号),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实施机构应当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和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会同有关方面定期对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定期开展运营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开展相应的绩效评价,并建立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对价格进行调整的机制,保障所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结合特许经营者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评估项目潜在风险。”。同时,《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项目运营的过程中,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2026年2月9日,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供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置企业特许经营中期评估的通知》(宛城管[2026]22号),要求推动全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规范、高效、可持续发展。因此,开展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既是响应国家、市级层面关于污水处理行业政府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也是规范内乡县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运营、保障公共利益的现实需要。

在此背景下,为积极落实国家及市级特许经营中期评估相关政策,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我公司,对内乡县湍东污水处理厂、湍西污水处理厂、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开展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工作。本次评估为内乡县湍东污水处理厂、湍西污水处理厂、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第一次评估,评估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评估工作将通过系统审视特许经营协议履行情况及企业运营实际,旨在及时发现并纠正协议执行偏差,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推动降低不合理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挖掘潜在降价空间,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1.2  企业概况

1.2.1 被评估项目概况

 本次中期评估项目包含内乡县污水处理厂三座,总设计处理规模为7万吨/日,具体情况如下:

1.2.1.1内乡县湍东污水处理厂

(1)内乡县湍东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内乡县湍东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湍东厂”),位于湍东工业集聚区下河村,湍河东610米,下河村南700米处。厂区占地面积35.64亩。设计规模3.0万吨/日,一期建设1.5万吨/日,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氧化沟。配套主、次管网长度18.918公里,总投资5989.9万元,服务面积9.5平方公里,收水范围北至沪陕高速,东至长风路东侧,南至方山路南侧,西至湍河的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服务人口20万人。

湍东厂一期工程2010年4月份开始筹划,2013年6月开工建设,2014年7月完成工程建设,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2015年8月批复试运行,12月份进行环保验收。自运行以来,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外排水水质达标排放。

2019年6月份实施二期1.5万吨/日扩容工程,新建一座日处理1.5万吨的卡鲁塞尔氧化沟和二沉池,3万吨的反硝化滤池,总投资约3200万元,2020年4月份完成湍东污水处理厂二期试运行,2021年8月通过项目竣工验收达到3万吨/日的设计处理标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 特许经营中期(2023-2025年) 评估报告(2)主要处理工艺及主要设计指标

 

 

 

 

 

 

图1.2-1 内乡县湍东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


表1.2-1   内乡县湍东污水处理厂主要设计指标一览表

污染物

COD

BOD5

SS

NH3-N

TN

TP

pH

进水水质

≤350

≤160

≤220

≤30

≤40

≤4.0

6-9

出水水质

≤50

≤10

≤10

≤5(8)

≤15

≤0.5

6-9

1.2.1.2内乡县湍西污水处理厂

(1)内乡县湍西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内乡县湍西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湍西厂”),位于湍河西岸,黄水河北,大徐坡东,距离内乡县城约3公里,厂区占地面积51亩,设计处理能力3万吨/日,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分两期建成。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1.5万吨/日,于2005年开工建设,2006年12月批复运行,2007年1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二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1.5万吨/日,于2009年4月开工建设,2010年12月批复试运行,2011年12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依据国家升级改造任务,2014年将升级改造计划等相关文件提交至省环保厅,经批复后对内乡县湍西污水厂进行升级改造,于2016年6月进行试运行,2017年11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湍西厂服务区范围为内乡县湍河以西县城建成区的全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纳污范围东至湍河西岸,西至环西大道,南至黄水河北岸,北至312国道;至评价预测年2005年,工程服务人口为8万人,服务区面积为9.5平方公里。

(2)主要处理工艺及主要设计指标

表1.2-2   内乡县湍东污水处理厂主要设计指标一览表

污染物

COD

BOD5

SS

NH3-N

TN

TP

pH

进水水质

≤410

≤185

≤130

≤30

50

≤4.0

6-9

出水水质

≤50

≤10

≤10

≤5(8)

≤15

≤0.5

6-9

 

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 特许经营中期(2023-2025年) 评估报告

图1.2-2 内乡县湍西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


1.2.1.3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

(1)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湍西二厂”),位于渚阳大道与南环路东南角、黄水河北岸。厂区占地面积37.43亩,项目总投资5800多万,设计处理能力2.5万吨/日,一期建设处理规模1万吨/日,处理工艺为改良型氧化沟,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019年12月底完成工程建设,2020年5月开始试运行。湍西二厂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纤维转盘滤池、提升泵房、加药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其他构筑物的土建和设备均为1.0万吨/日。扩容工程后,结合原有污水厂的基础上,根据工艺要求,在原有厂区的二期预留的空地上进行布置;实现处理能力2.5万吨/日,主要新增的构筑物为AAO生化池,二沉池及污泥回流泵房,磁混凝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污泥浓缩池,除臭装置等。

湍西二厂扩容完成后出水水质由一级A标准提升至准IV类标准,要求COD(化学需氧量)、BOD5(生化需氧量)、NH3-N(氨氮)、TP(总磷)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标准,其余指标(总氮、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

湍西二厂的建设,实现了湍河西部片区污水处理全覆盖,主要服务范围为北至铁路桥,南至南环路,西至灵山路、西城路,东至渚阳大街,服务面积8.6平方公里。

(2)主要处理工艺及主要设计指标

内乡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一期采用改良型氧化沟生化处理,设计规模为1万吨/日。污水经过进水渠道进入粗格栅,在此拦截污水中较大杂质,然后由污水提升泵提升至细格栅,经细格栅进一步去除水中较细杂质后进入旋流沉砂池去除砂砾。旋流沉砂池出水进入改良型氧化沟,进而降解去除污水中的COD、BOD、NH3-N、TN和TP等污染物。氧化沟出水进入二沉池,实现泥水分离;二沉池出水经过混合反应沉淀池和纤维转盘处理,进入紫外线消毒渠后去除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尾水COD、BOD5、NH3-N、TP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其余指标(总氮、S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标准,后通过巴氏计量槽计量后排入黄水河。

表1.2-3   内乡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主要设计指标一览表

污染物

COD

BOD5

SS

NH3-N

TN

TP

pH

进水水质

≤350

≤185

≤185

≤45

≤60

≤4.2

6-9

出水水质

≤30

≤6

≤10

≤1.5

≤15

≤0.3

6-9

 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 特许经营中期(2023-2025年) 评估报告

图1.2-3 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

1.2.2 被评估企业概况

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25MA9H0RYE33,法定代表人为李延晖,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湍东镇方山路东段1号。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3 特许经营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5月,城发水务有限公司与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后根据协议要求,2021年06月15日,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出资在内乡县成立了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作为内乡县湍东污水处理厂、湍西污水处理厂、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的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投资、运营、维护及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职责,并享有获取污水处理费等权利的独立法人。

本项目采取TOT特许经营方式运营、维护,经营期限自项目公司开始商业运行日起30年,经营内容为:

(1)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依据合同向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交还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指定机构。

(2)本项目收水范围为经批准的内乡县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区范围。收水范围内污水收集量不超过本项目设计规模时,污水应全部由本项目处理;收水范围内污水收集量超过本项目设计规模如需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时,应优先交由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实施。

如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本项目收水范围内污水分流至其它污水处理设施,导致本项目实际处理量低于本项目设计规模,则本项目基本水量按7万吨/日计算。

1.3  评估目的

通过对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三座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中期评估,系统审视特许经营协议履行情况与企业运营实际,旨在及时发现并纠正协议执行偏差,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推动降低不合理运营成本,提升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挖掘潜在降价空间,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1.4  评估时段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5  评估内容

1.5.1 特许经营协议评估

1、特许经营协议文本的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

2、特许经营协议关键条款(如服务标准、价格机制、投资计划、移交条款、违约与争议解决等)的完备性与适用性;

3、特许经营协议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符合性。

1.5.2 企业经营情况与特许经营协议履行情况评估

1、全面评估企业在评估年限内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成本构成、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维护与更新改造、应急管理、信息公开情况等;

2、评估特许经营协议各项义务的履行情况等。

1.6  评估原则

1.6.1 依法合规、客观公正

严格依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六部委令第17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2015年修订)等国家及行业规章,遵循《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供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置企业特许经营中期评估的通知》(宛城管[2026]22号)通知要求,同时依据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确保评估流程、评估内容、评估标准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杜绝违规评估、随意评估。

以2023-2025年项目实际运营数据、协议履行记录、财务报表等真实资料为核心依据,全面、客观梳理项目运营情况,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不夸大成绩、不隐瞒短板,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可靠、公平公正,为监管部门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1.6.2 问题导向、注重实效

聚焦本项目特许经营实际运营中的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坚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核心思路,杜绝形式主义。

重点排查协议履行偏差、运营不规范、成本不合理、服务不达标及风险隐患等短板,深入分析根源、明确责任与整改方向;针对问题提出具体可落地的整改建议,突出评估实用性,推动企业优化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与服务质量,发挥监管导向作用。

1.6.3 量化评价、闭环管理

建立具体量化指标体系,将特许经营协议履行情况、运营效率、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评估要点转化为可量化指标,明确计算标准与阈值,避免主观模糊。

构建“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复核”完整机制,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复核效果,形成“评估—整改—提升”良性循环,推动项目运营持续优化。

1.6.4 政企协同、规范透明

评估过程中加强与实施机构、项目公司的沟通协作,主动对接双方需求,听取双方意见,推动双方协同解决运营问题,形成良性互动。

评估流程、评估标准、评价指标、评估资料及评估结果等关键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管理,主动接受实施机构、特许经营者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保障评估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1.7  评估依据

1.7.1 政策文件

1、《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5月4日修订);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

3、《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013号);

5、《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2005〕154号);

6、《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城市供水、生活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豫建城管〔2024〕254号);

7、《南阳市城管局关于开展全市供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置企业特许经营中期评估的通知》(宛城管[2026]26号)。

1.7.2 行业标准规范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

3、《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2038-2014);

4、《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

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分类》(GB/T23484-2009);

6、《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9、《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10、《河南省城市污泥处理处置评价指南(试行)》;

1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HJ978-2018);

1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

1.7.3 项目调研资料

1、《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2021年5月);

2、《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2021年5月);

3、《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2022年4月);

4、《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2022年4月);

5、内乡县湍东污水处理厂、湍西污水处理厂、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2023-2025年度生产运行台账、日常运行报表、生产管理制度、监测数据、财务资料等。

6. 现行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在线监测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及污泥处置等相关标准;

7. 2023-2025年度运行台账、监测数据、财务资料、监管执法及整改落实资料。

1.8  评估过程

2026年4月开始,我公司项目组开展了本项目2023-2025年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工作,先后共分为如下7个阶段:

1、成立评估项目组

根据被评估企业的性质、生产经营情况,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项目组成员涵盖环保、法律、财务、造价、工程咨询等领域,覆盖了本次中期评估评估内容。

2、制定评估方案与细则

结合本地实际、本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和被评估企业特许经营协议,制定详细的评估工作方案与评分细则,明确评估依据、方法、步骤和标准。

3、开展评估并形成初稿

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公开征集、入户问卷、入企访谈、职能部门询证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编制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初稿。

针对项目公司准备的中期评估资料,项目组实地走访三个被评估污水处理厂各个部门现场检查台账记录;查看财务资料;跟随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现场观察污水处理流程;积极开展与管理层及员工的访谈;同步对服务范围内的公众、企业及职能部门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在内业资料审查、外业现场踏勘、公众意见调查等的基础上,项目组完成对本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评估、企业经营情况与协议履行情况评估,全面分析了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在评估年限内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成本构成、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维护与更新改造、应急管理、信息公开情况等,编制形成了中期评估报告初稿。

4、组织评审

(1)内部评审。按照流程,中期评估报告初稿提交给内乡县住建局,由住建局作为牵头,召集本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内乡县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县审计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内部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对项目组提交的初步评估报告提出意见并与项目组交流,对评估报告进行进行修正调整。

(2)专家评审。内部评审通过后,进行专家评审。从相应领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评估报告的完整性、合法性、科学性及评分情况进行评审,出具专家组评审意见。

5、复核与审定

领导小组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后的评估报告,集体研究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复核意见。“不通过”的,应修改完善或重新组织相关环节工作并编制报告;“通过”的,由项目评估组按照复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正式评估报告。

6、公示与报批

项目组将修改完善后的评估报告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报告主要内容与结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报告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

7、备案与应用

获批后,将正式报告及相关材料报市城市管理局备案。领导小组依据评估结果和协议约定,依法依规向被评估企业发出整改通知,或做出临时接管、启动协议修订乃至提前终止等相应处理决定,必要时签署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

2 特许经营协议评估

2021年5月,城发水务有限公司与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后根据协议要求,2021年06月15日,城发水务有限公司出资在内乡县成立了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作为内乡县湍东污水处理厂、湍西污水处理厂、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的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投资、运营、维护及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职责,并享有获取污水处理费等权利的独立法人。

《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第二章 特许经营权:声明、保证和条件,特许经营权授予、特许经营权的内容、特许经营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担保权、项目用地,本协议的适用;

第三章 项目公司概况: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

第四章 项目设施的期初交接:项目设施期初交接范围,项目设施的权属,项目设施的使用限制,项目设施期初交接委员会,交接原则、交接标准、交接程序、开始商业运营日,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支付,债务承担;

第五章 运营和维护: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运营和维护方案与记录、项目设施的大修、项目设施的重置、项目设施的改进、公共卫生和安全、未履行运营和维护义务,运营维护服务的监管和评估、经营计划和经营情况报告、综合评估机制、乙方投诉处理制度;

第六章 项目回报:绩效指标及付费;

第七章 特许经营期满终止:本项目期满时的移交、本项目提前终止的移交;

第八章 保函及其他:运营维护保函、移交保函、不可抗力及其他;

第九章 临时接管和提前终止:临时接管和提前终止、违约赔偿、责任与保障;

第十章 股权转让;

第十一章 解释和争议的解决;

第十二章 其他:合同的批准、通知、不弃权、适用法律、协议文字、补充协议。

2.1  特许经营协议文本的合法性评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协议所有条款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2.2 特许经营协议文本的完整性评估

特许经营协议内容的完整性分析主要考查特许经营协议及其附件中条款的约定是否完整、是否符合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由于我国尚未对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进行立法,项目组对于特许经营协议的完整性分析,主要参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文本的完整性评估见附件1。

2.2.1 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完整性评估

(一) 项目名称、内容、方式、区域、范围和期限

1、项目名称: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2、特许经营内容、区域、范围

依照内乡县人民政府的授权及本协议的规定,甲方授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如下独家的和排他的权利: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依据合同向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交还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指定机构。

本项目收水范围为经批准的内乡县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区范围。收水范围内污水收集量不超过本项目设计规模时,污水应全部由本项目处理;收水范围内污水收集量超过本项目设计规模如需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时,应优先交由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实施。

如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本项目收水范围内污水分流至其它污水处理设施,导致本项目实际处理量低于本项目设计规模,则本项目基本水量按7万吨/日计算。

3、特许经营方式、期限

本项目采取TOT特许经营方式运营、维护,经营期限自项目公司开始商业运行日起30年。

(二)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等

协议第三章明确了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等,协议第十章明确了股权转让。其中:

项目公司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理及深度净化;物业管理,绿化养护,路面保洁。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

本项目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的方式进行运作,项目公司的100%股权由乙方全部出资,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资本金为6990万元(占总投资的30%),资本金全部由社会资本出资;剩余部分16310万元(占总投资70%)由项目公司融资筹措。

(三)所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

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第五章明确了服务的数量、标准。

(四) 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的资产权属,以及相应的维护和更新改造

协议第四章明确了项目资产的权属,协议第五章明确了运营、维护、大修、设施重置、改造等。

(五) 监测评估

协议第四章第9条明确了评估机制。

(六)投融资期限和方式

协议中无相关内容。

(七)收益取得方式,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确定方法以及调整程序

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第十一章及附件2明确了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算、支付和调整机制、调价程序。

(八) 履约担保

协议第八章明确了运营维护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运营维护等义务的担保函;移交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移交义务的担保函。

(九)特许经营期内的风险分担

协议中第二章、第五章、第六章等章节明确了不同情形下甲乙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十) 因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国家政策等管理要求调整变化对特许经营者提出的相应要求,以及成本承担方式

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第四章明确了因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国家政策等管理要求调整变化对特许经营者提出的相应要求,也明确了成本承担方式。

(十一) 政府承诺和保障

协议第二章、第五章明确了政府对项目公司投融资、运营、管理、维护及移交本项目提供的支持条件和保障。

(十二) 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预案

协议第九章明确了临时接管的情形及临时接管期间的处理措施,但与临时接管预案完整性、程序合法性、权责匹配性、与相关应急预案联动性方面要求相差较大,建议完善临时接管预案内容。

(十三)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项目及资产移交方式、程序和要求等

协议第七章明确了特许经营期满的移交方式、程序、移交要求等。

(十四)实施环境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市场价格重大变化等协议变更情形,提前终止及补偿

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第十四章明确了协议的变更情形,协议第九章明确了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及补偿。

(十五) 违约责任

协议第九章及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第十二章均明确了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

(十六) 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第十一章及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第十六章均明确了争议解决方式。

(十七) 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协议第十二章及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第十七章均明确了其他事项。

2.2.2 特许经营协议文本的完整性评估小结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比《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总体来看,协议内容基本上是全面完整的。从进一步完善特许经营协议内容的角度上考虑,建议协议双方可适当增加或完善以下内容:

1、协议中完善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预案内容;

2、增加绩效评价的内容。

《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对于绩效指标及付费做出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公司的运营监督管理,建议增加以下条款:

(1)增加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甲方应当会同有关方面定期对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情况开展运营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开展相应的绩效评价,并建立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对价格进行调整的机制,保障所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进一步履行社会公益性义务。

生态治理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污水处理、污泥处置作为环境服务行业在从事专业服务的同时,履行社会公共义务的义务与责任要比一般企业更大。项目设立公众开放日,组织员工下社区现场科普活动让居民更清晰地了解污水处理的流程和意义,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水资源保护意识,从而增强节约用水意识。建议项目公司通过接受各事业单位等社会团体的参观、学习,设立公众开放日(科普相关知识),参与各种环境保护的宣传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性事业,充分履行社会公益性义务。

2.3 特许经营协议责任条款的完整性评估

2.3.1 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履行的责任

1、科学合理地制定企业年度生产、供应计划;

2、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安全生产;

3、履行经营协议,为社会提供足量的、符合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照规定的时间将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等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6、加强对生产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确保设施完好;

7、协议约定的其他责任。

2.3.2 主管部门应当履行的责任

1、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企业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2、监督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和协议规定的义务;

3、对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经营计划实施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4、受理公众对获得特许经营权企业的投诉;

5、向政府提交年度特许经营监督检查报告;

6、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紧急情况下,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

7、协议约定的其他责任。

2.3.3 协议约定责任条款完整性评估小结

协议第五章中明确了甲方、乙方的权利及义务及甲方监管依据、监管内容,规定了经营计划、经营情况报告、运营、维护方案报备的要求,明确了乙方承诺的具体内容;协议约定责任条款包含上述内容完整性较好。

2.4 特许经营协议关键条款的完备性与动态适性评估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与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相对适应现阶段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部分条款仍需建议修改、补充完善。

本特许经营协议“第三十二条 基本水量和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中“第32.1 本项目设置基本水量。根据近半年来的实际污水处理量,已接近或超过设计处理量,因此,依据实际污水处理量及县域未来整体规模的预测,设定运营期内污水处理厂基本水量为设计总规模的100%,即7万吨/日”。

本项目设计总规模为7万吨/日,现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基本水量7万吨/日为基本水量”作为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水量计量基础,这一条款虽基于项目早期预测制定,但在实际运营中实质构成了对项目运营收益的固定承诺。该条款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013号)、《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六部委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中“不得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的精神不符。同时南阳市审计局宛审财报〔2025〕2号审计报告也明确指出:“基本水量值设定不合理”,将7万吨/日的处理量作为基本水量,存在明显弊端。建议协议双方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商定污水处理服务费计算方式。


3  特许经营企业评估

项目组进驻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开展了相关调查、调研,开展了入户抽查、调查工作,及查阅了主管部门的相关资料,根据《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对项目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如下:

3.1 生产经营管理(10分)

3.1.1 人员管理(2分)

1、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人员花名册,共计50名员工,设置了公司领导部、综合管理部、生产运营部三个部门,对应设置总经理、公司领导、执行经理、工艺助理工程师、临时负责人、财务、生产运行主任、安全专员、运行班及运行班组长、机修班及机修班组长、化验班及化验班组长。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总分值1分,不扣分,此项1.0分。

2、关键岗位人员均取得了不同单位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除机修班组5人、安全及生产管理人员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满足评分表要求外,其余关键岗位(生产主任、工艺专工岗、运行班组长、化验班组长)的41人取得的2025年度全员持证上岗培训结业证书均是由城发水务有限公司颁发,不符合评分标准。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总分值1分,扣0.8分,此项0.2分。

3.1.2 运行制度与台账(4分)

1、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运行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现场各岗位上墙制度等资料,本项目运行制度完善、操作规程具有实际操作意义,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明确。此项不扣分,得1分。

2、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2023-2025年年度总结报告、工艺调控手册,其中在总结报告中均列出了下一年的重点工作计划及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总分值1分,不扣分,此项1.0分。

3、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2023-2025年年度生产运行记录、巡视记录表、各系统运行记录表、生产日报表、污泥巡视记录表,各报表每日记录,整体上填写及时,但报表填报过程中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生产日报表记录数据反映了整个污水处理系统的关键参数,如:进、出水量及水质、药剂(脱泥使用的PAM、水处理区使用的碳源用量、除磷剂用量、消毒剂用量、絮凝剂用量)、总耗电量及工艺主要指标(SV30(%)、MLSS、DO),生产日报表中数据与水区加药系统运行巡视记录表、污泥处理系统运行巡视记录表同一指标存在填报数据不一致或生产日报表中未填写情形;

二是2023年度生产日报表、污泥运行巡视表中存在多处填报人、审核人未签字情形。

综合以上原因,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总分值1分,扣0.3分,此项得0.7分。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根据三个污水处理厂2023-2025年的生产日报表、生产运行表,表格设置规范,按日记录三个污水处理厂日进水量、出水水量,进、出水水质情况;根据2023-2025年的污泥处理运行巡视记录表,按日记录三个污水处理厂污泥储池、污泥浓缩罐、水平螺旋输送机、倾斜螺旋输送机、配药装置、加药螺杆泵的运行时间、运行工况、出泥情况,日加药量(PAM)、产泥量。

(2)根据三个污水处理厂2023-2025年的各系统处理记录表、巡视记录表,记录主要设备、仪器、仪表运行情况。巡视记录表分处理工段每2小时巡视记录一次,记录提升泵房、预处理(包含粗格栅、细格栅)、鼓风机房、氧化。因项目公司设备运行记录表格调整,巡视记录表内容与各系统运行记录表记录内容重复,湍西厂及湍西二污厂以各系统运行记录表代替巡视记录表,按生产系统记录主要设备、仪器、仪表运行情况。

    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针对厂区的运行维护制定了运营维护手册,针对不同工段、不同设备采取不同的维护保养措施,分别填报《设备日常维修及验收记录(通知维修、应急抢修类)》、《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记录》。

(3)项目运行工艺控制参数各年度各污水处理厂对应生产日报表、各系统处理记录表、污泥巡视记录表等。

(4)项目各类生产材料(药剂、用电等)使用记录可分别通过水区加药系统运行巡视记录表、污泥处理系统运行巡视记录表及生产日报表记录,其中:水区加药系统运行巡视记录表,记录除磷剂加药系统、碳源加药系统、消毒剂加药系统、絮凝剂加药系统的每日运行时段、对应药剂消耗量;污泥处理系统运行巡视记录表,记录带式脱水机、进泥螺杆泵的运行时段、PAM加药量、出泥量;同时生产日报表除记录每日污水进、出水量及水质外,同步记录每日工艺主要指标(SV30(%)、MLSS、DO)、每日各种药剂用量(PAM、碳源、除磷剂、消毒剂、絮凝剂)及每日总耗电量。

(5)项目评估期库存材料、备品、备件等库存记录完整。

4、项目公司制定了月度、季度及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分析报告制度及每日晨会、每周例会制度,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总分值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3.1.3 档案管理(2分)

项目公司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并分厂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根据现场资料审查及档案审查,档案分类存档、档案材料装订规范。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总分值2.0分,不扣分,此项得2.0分。

3.1.4 厂区环境和标识管理(2分)

根据现场踏勘,三个污水处理厂厂区室内、室外环境干净有序,各类设施、重要设备及主要工艺节点等均有明显标识。根据城发环境6S推进工作安排,三个污水处理厂均已完成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阶段的全面工作,6S定期检查,实现常态化管理(6S看板情况见3.1.2运行制度与台账)。通过实施6S管理,规范操作步骤,显著减少了跑液漏液,消除了地面湿滑安全隐患,作业环境得到改善,同时结合定期的设备保养和清扫,进一步改善了工作环境。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总分值2.0分,不扣分,此项得2.0分。

3.2 生产运行管理(20分)

3.2.1 工艺运行管理(1分)

项目公司制定了生产运行管理制度,湍东厂、湍西厂及湍西二污厂分别制定了工艺运行手册,工艺运行制度完善;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生产日报表、生产运行记录表、污泥巡视记录表、各系统处理记录表、巡视记录表等,项目运行设立工艺参数监测系统。但各单元工艺运行运行状态记录存在记录不完整情况,具体分析“见3.1.2运行制度与台账”。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扣分0.5分,得0.5分。

3.2.2 设备运行管理(3分)

1、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预处理系统记录表/巡视记录表,提升泵房运行稳定;根据三个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进水量、出水量数据,入厂污水已全部处理。评估期内不存在进水水质、水量异常导致的无法收集处理全部污水且已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形。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得1.0分。

2、根据城发环境6S推进工作安排,项目公司已完成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阶段的全面工作,6S定期检查,实现常态化管理。通过实施6S管理,制定详细的加药操作流程,规范操作步骤,显著减少了跑液漏液,消除了地面湿滑安全隐患,作业环境得到改善,同时结合定期的设备保养和清扫,进一步改善了工作环境。同时根据现场查看,项目运行设备外观无明显锈蚀及跑、冒、滴、漏现象;安全防护装置无明显锈蚀、无脱漆、设备运行稳定;根据《设备日常维修及验收记录(通知维修、应急抢修类)》、《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记录》,机械设备润滑良好,启动、运转正常,无明显异响。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得1.0分。

3、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资料,每年委托第三方(商丘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进出水流量计进行鉴定;委托第三方(河南托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定期对进出水在线监测装置进行比对监测。但项目未对在用计量器具建立台账,厂区化验室(对污水处理主要指标进行日常化验)每年未进行年检。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有两处不符合要求,扣1.0分,此项不得分。

3.2.3 构筑物运行管理(2分)

1、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三个污水处理厂区内各构筑物池面均无大量浮渣富集,走台上无泡沫和浮渣溢出。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2、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三个污水处理厂区内构筑物基础稳固、结构完整,无跑冒滴漏现象;构筑物的防雷、节地、楼梯、栏杆、盖板等安全设施无缺陷。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3.2.4 污泥处理处置工艺运行管理(5分)

1、项目公司制定了一般固废处置管理办法(含污泥),日常运行过程中制定了污泥处理系统巡视记录、污泥外运处置记录、污泥制度,污泥含水率每日测定制度。三座污水处理厂所产污泥均及时运送至内乡县湍西污泥厂进行处置,污泥一车一清运,保证污泥不落地。执行每月污泥转运联单制度,安全处置率100%。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2、项目三座污水处理厂所产污泥均通过第三方运输公司运送至内乡县污泥厂进行处置,内乡县湍西污泥厂位于内乡县黄水河北侧、南环路南侧、渚阳大街东侧,始建于2018年,主要对内乡县湍西污水处理厂、内乡县湍东污水处理厂、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以及乍曲镇、瓦亭镇、桃溪镇、马山口镇、灌涨镇、余关镇、王店镇、板场乡、赤眉镇、七里坪乡、师岗镇、夏馆镇、赵店乡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处理,建设规模50t/d(含水率80%)。污泥处理厂现采用好氧发酵工艺处理污泥,制成的有机肥用于周边育苗基质、苗圃等。2018年5月,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河南九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污泥处置工程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内乡县污泥处理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5月3日获得了内乡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工程建成正常运营后于2022年3月份进行了环保自主验收,并进行了公示,于2022年10月11日取得由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3、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生产日报表、化验日报表及重量法测定污泥含水率原始记录资料,三座污水处理厂污泥经厂区内脱水处理后含水率均可降低至80%及以下,未超过80%。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4、项目区污泥含水率、粪大肠菌群值监测分为自行监测和委托第三方检测,厂区化验室每日测定污泥含水率、每月测定污泥中粪大肠菌群值,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托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每月对污泥中含水率、粪大肠菌群值进行测定,监测频次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处理》(HJ1083-2020)要求。根据监测报告,评估期污泥含水率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4.3.2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要求。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5、项目公司与第三方污泥运输公司南阳市耀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污泥运输合同》,按照“一车一计量”原则,对转运污泥逐车计量,按约定时间、线路、地点运输污泥。运输车辆(车牌号:豫R FH151)安装了GPS定位设备,可追溯,污泥运输过程中无污泥外溢或洒落。项目公司与内乡县湍西污泥处理厂签订了污泥处置合同。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3.2.5 污水、污泥及消毒系统(1分)

项目湍东水厂、湍西水厂尾水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采用紫外线消毒,水区加药系统运行巡视记录表记录消毒设施运行情况,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评估期水区运行巡视记录表显示消毒设施运行正常。项目消毒剂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根据现场踏勘,次氯酸钠储罐罐体自带磁翻板液位计、温度控制仪,罐顶部设置水喷淋设施,储罐周围设置有围堰、导流沟,导流沟末端设置有废液收集设施。根据温度控制仪可自动控制水喷淋设施,避免高温次氯酸钠分解释放氯气,基本不会泄露至外环境,安全防护措施完善。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3.2.6 中控系统运行管理(5分)

1、项目公司运营的三座污水处理厂均在进水端安装了COD、NH3-N、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在出水口安装了COD、NH3-N、总磷、总氮、pH、流量在线监测设备,且均已按要求与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联网(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2、根据现场查看三座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监控范围覆盖整个厂区主要构筑物,现场数据、上位机数据记录真实有效,中控系统可显示工艺、设备运行的不同状态。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3、项目三座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可实时记录进、出水流量(含累计流量)和进、出水水质,可形成曲线和报表。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4、项目三座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可记录关键设备的运行数据,并依据数据自动生产动态变化曲线,关键运行参数上传至城发水务有限公司集团。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5、项目三座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具有历史数据查询功能,能保存至少1年以上历史数据。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3.2.7 电气设备运行状况(3分)

项目公司运营的三座污水处理厂供、配电装置的工作参数均在额定的运行变化范围内运行,变、配电设备开关状态标识清楚;变、配电室有防潮、防雨、防小动物、门窗防护装置。每座污水处理厂内均采用双回路供电,变压器符合及冷却装置运行正常,瓷套管完整、无裂痕、污垢及放电现象;变压器本身及周边环境整洁,工作接地和安全接地良好,定期检查,但检查记录缺失2023、2024年。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3.0分,扣0.6分,此项得2.4分。

3.3 服务质量(15分)

3.3.1 排污许可管理(1分)

项目公司运营的三座污水处理厂均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HJ978-2018)规定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定期填报了季报、年报。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3.3.2 运行负荷率(2分)

根据项目公司由中控系统导出的评估期三座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出水量数据,2023-2025年处理废水处理量、运行负荷率见表3.3-1,每年日处理污水量见图3.3-2。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2.0分,不扣分,此项得2.0分。项目三座污水处理厂2023-2025年每年日进水量、日出水量情况见图3.3-2。

表3.3-1 项目2023-2025年废水处理量、运行负荷率情况

年份

废水处理量

 

设计废水处理量

(万m3/a)

运行负荷率

(%)


日处理量(万m3

年处理量(万m3)

日处理量(万m3

年处理量(万m3)

2023

6.29

2295.10

7.0

2555

89.83

2024

6.17

2256.67

7.0

2555

88.32

2025

6.00

2190.80

7.0

2555

85.75

备注:2021年5月,内乡县人民政府授权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城发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项目指的是内乡县湍东污水处理厂、湍西污水处理厂、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2022年4月,内乡县人民政府授权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城发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项目指的是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因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与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共用一套进水、出水流量计量设施,本次中期评估中按照《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第三十三条约定,在计费时,先按存量部分设计水量满负荷计算原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然后将其余部门处理水量计入扩容部分。

 

图3.3-2 2023-2025年本项目日处理污水量变化情况

3.3.3 水质综合达标率(6分)

根据项目公司提供三座污水处理厂的在线水质监测数据,对照项目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要求,绘制2023-2025年排放口处COD、BOD5、NH3-N、TN、TP日均浓度变化情况,详见图3.3-3~图3.3-7。

1、2023-2025年湍东厂、湍西厂及湍西二厂排放口处COD日均浓度值变化及达标情况

 

 

综上,2023-2025年三座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处COD日均浓度值变化情况可知,全年均达标,未出现超标情况。

2、2023-2025年排放口NH3-N日均浓度值达标情况

 


备注:2023年5月后湍西二厂扩容工程进水,但处于试运行阶段,排放口处NH3-N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NH3-N≤5(8)mg/L)。根据调查,湍西二厂扩容工程排放口处自2024年1月1日起NH3-N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NH3-N≤1.5mg/L)。

综上,2023-2025年三座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处NH3-N日均浓度值变化情况可知,全年均达标,未出现超标情况。


3、2023-2025年三座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处TN日均浓度值达标情况


 

综上,三座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处TN日均浓度值变化情况可知,全年均达标,未出现超标情况。

4、2023-2025年三座污水处理厂排放口TP日均浓度值达标情况

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 特许经营中期(2023-2025年) 评估报告 

 

 

 

 

 

 

 


由上数据图可追溯至,2023年8月22日,湍东厂排口出TP浓度值为0.508mg/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TP≤0.5mg/L)标准,其余日均值均达标。

 

综上,2023-2025年评估期间内仅2023年8月22日湍东厂排放口、2024年6月8日湍西二厂排放口处TP日均浓度值超标,超标天数共计2日,其余天数内三座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处TP排放浓度均达标。

   5、2023-2025年三座污水处理厂排放口BOD5日均浓度值达标情况

 


综上,2023-2025年三座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处BOD5日均浓度值变化情况可知,全年均达标,未出现超标情况。

 6、2023-2025年三座污水处理厂排放口SS日均浓度值达标情况


综上,2023-2025年三座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处SS日均浓度值变化情况可知,全年均达标,未出现超标情况。

   经以上分析,2023-2025年内日均值超标情况汇总如表3.3-2。

表3.3-2 2023-2025年三座污水处理厂排口出水质达标情况

年份

湍东厂出水合格天数/出水合格率

湍西厂出水合格天数/出水合格率

湍西二厂出水合格天数/出水合格率

2023

364天/99.73%

365天/100%

365天/100%

2024

366天/100%

366天/100%

365天/99.73%

2025

365天/100%

365天/100%

365天/100%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6.0分,扣0.2分,此项得5.8分。

3.3.4 污染物消减率(6分)

根据项目公司三座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核准的排污许可总量指标,2023-2025年三座污水处理厂COD、BOD5、SS、NH3-N、TN、TP消减量情况见表3.3-3。

表3.3-3 2023-2025年三座污水处理厂COD、BOD5、SS、NH3-N、TN、TP排放总量情况

年份

污染因子

湍东厂

湍西厂

湍西二厂

2023

COD

许可总量指标(t/a)

547.50

547.50

237.75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317.00

188.09

180.50

NH3-N

许可总量指标(t/a)

54.75

54.75

13.69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9.7902

6.599

7.814

TN

许可总量指标(t/a)

164.30

164.25

136.90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103.20

90.468

105.27

TP

许可总量指标(t/a)

5.475

5.475

2.738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2.69

2.502

2.09

BOD5

环评批复总量指标(t/a)

109.50

109.50

54.75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72.43

47.17

24.45

SS

环评批复总量指标(t/a)

109.50

109.50

109.50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64.31

59.69

36.83

2024

COD

 

许可总量指标(t/a)

547.50

547.50

237.75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343.00

156.117

231.00

NH3-N

 

许可总量指标(t/a)

54.75

54.75

13.69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3.483

4.537

3.592

TN

 

许可总量指标(t/a)

164.30

164.25

136.90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115.82

84.198

107.15

TP

 

许可总量指标(t/a)

5.475

5.475

2.738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2.88

2.186

1.96

BOD5

环评批复总量指标(t/a)

109.50

109.50

54.75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70.12

45.17

26.90

SS

环评批复总量指标(t/a)

109.50

109.50

109.50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62.96

55.81

40.51

2025

COD

 

许可总量指标(t/a)

547.50

547.50

237.75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385.00

172.578

173.00

NH3-N

 

许可总量指标(t/a)

54.75

54.75

13.69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7.552

4.866

2.52

TN

 

许可总量指标(t/a)

164.30

164.25

136.90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114.02

110.978

84.78

TP

 

许可总量指标(t/a)

5.475

5.475

2.738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3.04

3.184

1.01

BOD5

环评批复总量指标(t/a)

109.50

109.50

54.75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72.75

45.31

27.32

SS

环评批复总量指标(t/a)

109.50

109.50

109.50

实际排放总量指标(t/a)

65.32

53.64

41.14

    由上表可知,评估期内三座污水处理厂COD、BOD5、SS、NH3-N、TN、TP消减量均满足设计及环评批复要求,排放量均未超过许可总量控制指标。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6.0分,不扣分,此项得6.0分。

3.4 财务状况(23分)

企业的财务数据可以很好地反映和印证其运营、投资及建设情况,因此在对项目公司的中期评估中,对其进行财务与成本分析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自特许经营以来,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在公司总部财务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企业需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企业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活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财务管理规范。本次中期评估对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进行的财务分析,主要是以其提供的2023-2025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关台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资料为依据,结合相关人员的访谈资料,对内乡县三座污水处理厂的财务状况、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分析与评价,分析企业的发展趋势,为优化特许经营协议提供参考。与《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对比,分析特许经营协议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财务管理在整个评价体系中的比重占到了23%。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3.4.1 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负债表分析

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 特许经营中期(2023-2025年) 评估报告
 

 

 

 

 

 

 

 


图3.4-1 项目2023-2025年的资产负债状况

由上图可知,评估期三年资产与所有者权益变动较小,说明资产比较稳定,未发生大的变化。2023-2025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00%、65.24%、64.19%,总体趋势较为稳定。 

(1)2023年资产负债表分析: 

2023年,资产总计为30076.57万元,比2022年增加6503.76万元;负债总计为20452.91万元,比2022年增加4044.8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10871.20万元,比2022年增加1247.53万元。2023年资产增加主要是由于湍西二厂扩容工程建设期施工导致。

(2)2024年资产负债表分析: 

2024年,资产总计为31273.03万元,比2023年增加1196.46万元;负债总计为20401.83万元,比2023年减少51.0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10871.20万元,比2023年增加1247.53万元。2024年资产增加、所有者权益总计增加主要由于湍西二厂商运从2024年1月开始确认水费。

(3)2025年资产负债表分析

2025年,资产总计为30700.19万元,比2024年减少572.84万元;负债总计为19680.21万元,比2024年减少721.63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11019.99万元,比2024年增加148.79万元。2025年资产减少、负债减少主要是因为2025年处理水量比2024年减少74.44万吨导致。

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 特许经营中期(2023-2025年) 评估报告2、利润表分析

 

 

 

 

 

 

 

 


图3.4-2 项目2023-2025年的营业利润情况

由上图可知,2023-2025年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平稳中呈现波动趋势,营业利润逐年增长。

(1)2023年利润表分析 

2023年营业收入为3695.65万元,较2022年增加100.91万元;营业成本为2152.77万元,较2022年增加74.90万元;营业利润为 812.18万元,较2022年增加211.66万元。

(2)2024年利润表分析 

2024年营业收入为4568.33万元,较2023年增加872.68万元;营业成本为2502.45万元,较2023年增加349.68万元;营业利润为1029.95万元,较2023年增加217.77万元。 

(3)2025年利润表的分析 

2025年营业收入为4546.13万元,较2024年减少22.20万元;营业成本为2584.62万元,较2024年增加82.17万元;营业利润为1101.15万元,比2024年减少71.20万元。 

2025年因处理水量减少带来收入减少,营业收入减少幅度超过成本减少幅度,最终带来利润减少。 

通过对近三年的利润表分析,项目公司营业收入呈“∧”形,营业成本、运营利润呈上升趋势。在处理水量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需要注重营业成本费用的控制。

3.4.2 财务成本控制体系(2分)

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资料,无成本控制体系相关内容;在每年度总结报告中生产经营计划,其中明确有成本控制指标。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2.0分,扣1.0分,此项得1.0分。

3.4.3 成本分析(21分)

根据《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其实施方案,成本分析包含电费成本、水处理药剂成本、污泥外运成本、工资及福利费、设施维护费(含大中修)、管理及其费用、财务费用等,具体情况如下:

1、电费成本

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2023年-2024年审计报告(2025年审计报告正在编制中)、2023-2025年科目余额表、2023-2025年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费账单及2023-2025年年度总结报告,评估期三个污水处理厂耗电量见表3.4-1。

表3.4-1 2023-2025年三座污水处理厂耗电量统计表

年份

污水处理量

(万吨/年)

电耗量

(万度/年)

电费

(万元/年)

千吨水电耗量

(度/千吨污水)

污水处理耗电费用(元/吨污水)

2023

2504.48

1068.34

607.26

426.57

0.242

2024

2256.67

918.34

547.94

406.94

0.214

2025

2481.56

859.01

533.29

346.16

0.215

备注:污水处理量含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由此可知,2023-2025年千吨水电耗量呈下降趋势,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因涉及谷段电量,电价收费不固定,本次评估此项考核指标核算为千吨水电耗量。根据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设计消耗量1100万度/年,设计处理水量为7万吨/天,折合430.53度/1000吨污水。经比对考核指标,此项年总电耗量、千吨水电耗量均未超过指标,不扣分,此项得3.0分。

2、药剂费

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2023年-2024年审计报告(2025年审计报告正在编制中)、2023-2025年科目余额表、2023-2025年药剂使用情况统计表及2023-2025年年度总结报告料,评估期三个污水处理厂药耗量见表3.4-2。

表3.4-2  2023-2025年三座污水处理厂药耗量统计表

年份

污水处理量

(万吨/年)

药剂费用

(万元/年)

折合药剂成本

(元/吨污水)

2023

2504.48

177.66

0.0709

2024

2556.19

113.91

0.0446

2025

2481.56

159.60

0.0643

备注:污水处理量含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由上表可知,2023-2025年每吨水药耗量呈“V”型,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药耗量均未超过指标,不扣分,此项得3.0分。

3、污泥外运费用

根据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2023-2025年污泥产排量统计表、2023-2025年科目余额表、污泥运输合同等材料,评估期三个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见表3.4-3。

表3.4-3 2023-2025年三座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统计表

年份

污水处理量(万吨/年)

污泥产生量(吨/年)

污泥处置费用(万元/年)

万吨污水产泥量(吨)

污泥运输价格(元/吨)

2023

2504.48

14639.71

57.41

5.85

39.22

2024

2556.19

17622.39

61.11

6.89

34.68

2025

2481.56

16185.84

50.88

6.52

31.43

备注:污泥产生量含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由上表可知,2023-2025年污泥产生量呈下降趋势,折合污泥外运单价也呈下降趋势。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污泥产生量、外运单价均未超过指标,不扣分,此项得3.0分。

4、工资及福利费

鉴于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与扩容工程项目合用一班运行人员,人员工资无法分开计算,将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与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工资及福利费进行加权平均,取平均值作为考核指标。

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拟定人员60人,人均工资(含福利费)为5.5万元/人;湍西二厂扩容工程实施方案拟定人员8人,人均工资为4.75万元;加权平均人均工资(含福利费)为5.41万元。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评估期内人均工资及福利费分别超过指标的56.75%、116.82%、99.08%,扣3.0分,此项不得分。

5、设施维护费(含大中修)

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现场查看,评估期内项目未进行大修、中修,主要进行日常维修,2023年-2024年审计报告(2025年审计报告正在编制中)、2023-2025年科目余额表,评估期维修费用见表3.4-4。

表3.4-4  2023-2025年日常维修费用统计表

年份

污水处理量

(万吨/年)

维修费用(万元/年)

折合吨水年修理费

(元)

2023

2504.48

129.18

0.0516

2024

2556.19

75.51

0.0295

2025

2481.56

82.07

0.0331

备注:维修费用含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为3.0分,不扣分,此项得3.0分。

6、管理及其他费用

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2023年-2024年审计报告(2025年审计报告正在编制中)、2023-2025年科目余额表,评估期内管理费见表3.4-5。

表3.4-5  2023-2025年管理费用统计表

年份

污水处理量

(万吨/年)

管理费用

(万元/年)

营业收入

(万元/年)

2023

2504.48

42.46

3695.65

2024

2556.19

72.16

4568.33

2025

2481.56

63.97

4546.13

备注:管理费用含内乡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由上表可知,项目公司管理费用随同期营业收入呈波动趋势,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为3.0分,未超过考核指标,不扣分,此项得3.0分。

7、财务费用

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融资合同及贷款银行利率通知单可知,财务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贷款利率下降,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为3.0分,未超过考核指标,不扣分,此项得3.0分。

3.5 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15分)

污水处理公司的运行情况关系到污染物的削减,影响城市水环境,而污水处理公司的稳定运行,除了工艺的精确控制,安全管理也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运行中在保证设施设备安全的同时,也要保障运行人员的人身安全。本次评估中我们主要通过对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安全防护设施配套情况及应急机制建设情况方面对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的生产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3.5.1 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情况(9分)

1、项目公司日常运行过程中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见“3.1.1 人员管理”。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为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2、项目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缺少2023年、2025年安全检查计划、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及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此项考核总分为1.0分,扣1.0分,此项不得分。

3、评估期内项目公司进行了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为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4、项目公司建立了双重预防体系,并对双重预防体系进行了培训。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为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5、项目制定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检查结果形成安全检查表,列明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处理措施。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为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6、项目公司在三个污水处理厂内均设置了应急物资库,厂区关键设施位置设置有应急物资箱。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为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7、项目不涉及特种设备,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为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8、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生产运行管理制度-生产药剂管理办法、生产运行管理制度-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贮存需设置专用仓库,厂库设置双门双锁、防盗窗、视频监控、报警设施、防爆灯、消防等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上墙,标志标签齐全。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危险品柜并设有双人双锁专人管理。

厂区危险化学品主要是湍西二厂化验室所用的95%硫酸、三氯甲烷、36.46%盐酸,其中:95%硫酸、36.46%盐酸,属于强腐蚀性化学品,三氯甲烷属于“有毒/高毒”,分别储存于专门的储存柜内,并由化验室专人负责管理。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为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9、项目公司制定了《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污水项目标准化手册(生产运行制度汇编)》,其中包含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明确了危险废物管理职责、识别、产生、收集、临时存放、转运等各种规定;根据现场资料审查,三个污水处理厂均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报完整。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为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3.5.2 安全防护设施配套情况(2分)

根据现场查看,三个污水处理厂均在必要场所(厂区大门处、各生产构筑物、办公楼道、配电室等)设置了安全警示牌,部分位置设置有安全应急物资箱,办公区域每层楼梯口设置消防器材、逃生示意图等。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为2.0分,不扣分,此项得2.0分。

3.5.3 应急机制建设情况(4分)

1、项目公司运营的三座污水处理厂均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如:火灾灭火和疏散应急演练预案、危险废物应急预案、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极端天气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等,并建立了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了与本厂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为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2、项目公司运营的三座污水处理厂均编制了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但湍西厂未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备案。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为1.0分,扣1分,此项得0分。

3、根据三座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及现场查看,应急装备、物资较为齐全,厂区日常建立了应急物资管理台账,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为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4、根据项目提供的资料,项目公司制定了各种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应急演练方案,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资料完善。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为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3.6 环境保护(4分)

3.6.1 噪声控制(2分)

1、项目公司运营的三座污水处理厂均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HJ978-2018)规定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定期填报了季报、年报,含噪声指标。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项目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资料见“3.3.1 排污许可管理”。

2、根据评估期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三座污水处理厂每月的监测报告,可知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均达标。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3.6.2 恶臭气体控制(2分)

根据评估期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三座污水处理厂每月的监测报告,湍东厂、湍西厂恶臭气均为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值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湍西二厂恶臭气体为有组织排放,监测浓度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要求。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2.0分,不扣分,此项得2.0分。

3.7 设施维护与更新改造(2分)

项目公司制定了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并编制有维护保养计划、检修计划,并按照计划对设备进行了检查、保养及维修,具体情况见“3.2生产运行管理”分析内容。评估期2023-2025年,三座污水处理厂未进行设备更新改造,但进行了设备日常维护。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2.0分,不扣分,此项得2.0分。

3.8 信息公开(1分)

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建立有“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众可顺利进入该公众号查看最新动态及反馈意见。

三座污水处理厂办公区域醒目位置设置有排放口实时在线监测数据电子屏幕,可了解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达标情况。同时三座污水处理厂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许可信息公开板块按照规定公开企业排污许可情况。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1.0分,不扣分,此项得1.0分。

3.9 特许经营协议各项义务的履行情况(8分)

对于协议双方来说,签订一个高质量的特许权协议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协议履行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协议履行过程往往较长,其间需要协议双方或者多方的配合,这不仅需要在协议中做出详细的约定,更需要加强对协议双方履约的监督。项目组通过对《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中乙方(项目公司成立后乙方为项目公司(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乙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期更好地维护协议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协议条款

主要内容

履行情况

评估得分

第8条 运营和维护

8.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2.2除非本协议以及服务协议有特别约定,乙方对本项目设施的运营:

(1)应保证项目设施每日正常运转;

(2)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发生设施、设备重大事故时,乙方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报甲方备案。

实际执行无偏差

0.4

8.2.3乙方应根据设施、设备的情况,确定设施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编制并不断完善项目设施检修与维护手册,以有计划地对设施设备进行必要和及时的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地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的标准等处理污水。

实际执行无偏差,分析内容详见“3.1.2 运行制度与台账

0.4

8.3 运营和维护方案与记录

8.3.1运营和维护方案的制定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日后九十(90)日内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同类项目运营和维护的一般标准、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编制本项目设施运营和维护方案。乙方应将运营和维护方案提交甲方备案。

未完全执行,2023-2024年未将运营和维护方案提交甲方备案。

0

8.3.3运营和维护方案的修改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应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和甲方的要求每三(3)年对运营和维护方案进行修改,并应按照本款8.3.1项规定的程序将修改后的运营和维护方案报甲方备案。

未完全执行,2023-2024年未将运营和维护方案提交甲方备案。

0

8.3.4运营和维护方案的记录

乙方应准备如下必要的运营和维护资料和信息,甲方有权检查相应资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日常运行报告;

(2)重大事故报告;

(3)甲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实际执行无偏差

0.4

8.4项目设施的大修

8.4.1特许经营期内,项目设施的大修工作由项目公司向甲方提出申请及相应方案,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方案后十(10)个工作日内对相应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经甲方核准后由项目公司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无合理理由不核准或延迟核准大修方案,由此造成的运营风险由甲方承担。

评估期内无大修工作,不作为本次评估义务履行的评估项

/

8.4.2乙方应于每年的11月1日之前将下一年度大修计划向甲方报备,在计划大修之前三十(30)日报甲方具体大修的时间安排。

8.4.3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应根据上述大修计划以及运行规程和设备维护规程,对项目设施定期进行大修。大修项目应包括:

(1) 本项目设施制造厂商维修手册中提出的标准项目;

(2)消除项目设施实际存在的重大缺陷;

(3)其它必需的项目

8.5 项目设施的重置

8.5.1在特许经营期间,因项目设施的自然磨损和损耗、折旧年限到期、事故或不可抗力事件损坏而需进行的项目设施重置,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及相应方案,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方案后十(10)个工作日内对相应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经甲方核准后由乙方实施,发生的费用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无合理理由不核准或延迟核准重置方案,因设备原因造成的运营风险由甲方承担。

评估期内无设施重置工作,不作为本次评估义务履行的评估项

/

8.5.2重置所采购的设备应符合污水处理设施对届时的处理容量和处理标准要求的设施。

8.5.3重置实施单位在实施该等重置前,应提前三十(30)日将拟采购设施的规格、型号、价格和性能等情况报甲方备案。

8.5.4重置后,原设备由甲方处理。

8.5.5重置后,乙方应对相应的技术文件进行存档并妥善保管。

8.6 项目设施的改造

8.6.1依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的约定,由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长期超标或适用法律中对新标准的执行而需对项目设施进行的改造,由乙方在合理期问内提出改造方案报甲方审批,并按甲方批准之方案对项目设施实施改造。改造所需费用由甲方按照改造工程实施之进度按月拨付乙方,最后一笔改造费用由甲方于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之日起三十(30)日内按审计机关认可之竣工决算价向乙方支付改造费用余额部分。因上述改造导致经营成本增加的,双方协商后相应调整适用水价。

评估期内无设施改造工作,不作为本次评估义务履行的评估项

/

8.7 公共卫生和安全

乙方应根据有关公共卫生和安全的适用法律和批准以及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确保本项目的安全运营。为确保公共卫生和安全目的,乙方应保证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

(1) 制定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 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3) 保证项目设施设备完好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故障抢修程序;

(4) 建立完整齐全的主要设备、设施档案并与实物相符;

(5)建立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规范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台账。

实际执行无偏差

0.4

第9条 运营维护服务的监管和评估

9.1 经营计划和经营情况报告

9.1.1经营计划的制定、实施和修改

乙方应按照内乡县规划的要求制定经营计划,经营计划应向甲方备案。

未执行,乙方未向甲方备案经营计划

0

9.1.2经营情况报告

乙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准确真实。经营情况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运营状况、规范化服务和服务承诺实施的情况以及本年度服务目标等。

未执行,乙方未向甲方每季度提交经营报告

0

第12条 运营维护保函

12.1出具运营维护保函

乙方应在项目进入特许经营期十五(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运营维护保函,作为其履行整个运营期义务的保证。运营年度的保函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小写:¥2000000),担保期至移交维修保函提交之日止。

未执行

0

12.3运营维护保函的持续有效

除后述12.4款的情形外,运营维护保函有效期应自生效之日起至提交移交维修保函之次日止。

未执行

0

第14条 不可抗力及其他

14.5 保险

在充分评估项目投资和运营风险后,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国的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承担作为项目设施所有权方和运营方应购买的保险险种。

未执行

0

《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

第十三条 乙方的检测义务

13.1乙方应按本协议第五章约定的标准及规范对包括但不限于进水水质、出水水质、污泥等指标进行自检。其中进水水质和出水水质均应通过日常检测及在线监测确定。

实际执行无偏差,分析详见“3.1.2 运行制度与台账

0.4

第十四条 检测依据及内容

 

14.1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具有法定资质资格的检测机构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规定按照本协议第五章约定的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下列检测,其他指标的检测按照前述CJJ60-2011的要求予以执行:(1)乙方应对每日进出水的化学需氧量(CODCr)、悬浮物(SS)、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处置后污泥的污泥含水率等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指标进行日常取样、监测和分析;

实际执行无偏差,分析详见“3.3.2 水质综合达标率

0.4

第十五条 检测报告

15.1乙方应记录每次日常检测和在线监测的所有结果,并在上述检测完成后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将每日进出水的化学需氧量(CODCr)、悬浮物(SS)、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处置后污泥的污泥含水率等指标实验室检测结果向甲方报送。

在任何时候出现下列情形一项或多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且该通知应包括所有有关测试结果以及此等不符合情况所作的其他有关调查结果的详情。通知还应包括乙方对不符合情况可能持续的期限所作的预测,以及引起此等情况的原因,包括乙方声称任何有关不可抗力或甲方违约事件,或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甲方构成违约的详情和所采取补救措施的详细描述:

(1) 出水采样点的出水水质不符合出水水质标准;

(2)进水采样点的进水水质不符合进水水质标准。

未完全执行,2023-2024年未将日常检测和在线监测的所有结果向甲方报送。

0

第二十一条 进出水流量计

21.1流量计的首检

当每一个进出水流量计首次应用于本项目时,都应在乙方牵头,甲方参加的情况下,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检测机构对流量计进行检查和检定/校准。检验合格方能投入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实际执行无偏差

0.4

21.2流量计的功能

上述流量计应具备提供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的信息功能。

0.4

21.3流量计的密封和安装

在检查和测试间隔期问,进出水流量计应是密封和安全的。每个进出水流量计均应被安装在甲方同意的安全装置内。

0.4

第二十二条 水量计量

22.1乙方应对进出水流量连续测量、计算和记录。

实际执行无偏差

0.4

第二十三条 测量仪表校准

23.1流量计、水质监测仪表应在开始运营日前五(5)个工作日完成首检;以后甲方、乙方联合定期对流量计、水质检测仪表进行核准。流量计和出水在线监测仪表每一经营年进行一次核准,该等定期核准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实际执行无偏差

0.4

第二十条 测量仪表管理

对进出水流量计以及出水水质检测点设置的测量仪表(在线监测COD计、在线监测NH,-N仪器等)应根据相关部门政策和规定及时调整和增减,乙方应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并承担费用。

实际执行无偏差

0.4

第二十七条 报告

27.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并按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履行如下报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日常运行报表

包括水质和污泥检测、污泥处理、安全工作等方面相应的日报、月报、半年报和年报。

(2)申请暂停

乙方应在当年11月1日前报送下一年度因重置、检修(含大修)而需暂停的计划,经批准后在下一年具体实施该计划前一个月向甲方报具体实施方案,其他原因申请暂停应在具体实施该计划前一个月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十(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否则视为同意。

(3)临时报告

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不可抗力、发生事故、水质/污泥超标、未能或将不能按批准的计划方案进行暂停)的报告。

(4)应急预案

A.应急预案指在发现或确认了污水处理设施或对尾水接纳水体水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后,乙方应采取的排除妨碍、恢复和保证正常污水处理服务的应急措施的方案。

B.突发事件造成的乙方出水水质恶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C.若乙方根据国家、地方相关规定需要向社会发布公告,且该公告中包含可能引起公众恐慌以及其它社会不安定的信息时,乙方应将公告内容事先报甲方审查通过后再行发布。

D.乙方应于服务开始日起三(3)个月内制定应急预案报甲方备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的应急预案后,有权对其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调整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修改和调整应急预案。(5)以上报告具体内容、表式及上报时问由甲方根据监督的需要确

定。

实际执行无偏差

0.4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8.0分,扣2.8分,此项得5.2分。

3.10 其他方面(2分)

2023-2025年项目营运期间未出现公众舆情与群众性事件、未出现媒体不良报道事件、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未出现违规占地现象或无故影响群众生活等实践;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污染事故,未出现因自身原因且尚未向主管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备导致厂前管网发生溢流污染事件;未受到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等;未出现出水水质不达标收到行政处罚情形。

同时项目评估期间通过入户调查、入企访谈、相关职能部门询证(内乡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主管部门(内乡县住建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到的问卷均未反应项目公司运营中出现上述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评估标准及评分表》,此项考核总分2.0分,不扣分,此项得2.0分。

3.11 特许经营企业评估情况汇总

本次评估期间,从生产经营管理、生产运行管理、服务质量、财务状况、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环境保护、设施维护与更新改造、信息公开、特许经营协议各项义务的履行情况、其他方面等10个方面26项考核指标对项目公司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2023-2025年特许经营进行了逐项分析,评估总分值为100分,扣分12.2分,得分87.8分。

 

4  对政府监管的评估

4.1 主管部门的设立与职责

4.1.1 主管部门基本情况

项目评估三座污水处理厂由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工作职能之一是对指导全县排水与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出水水质情况、污泥处置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情况进行检查。

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污水处理建设管理股,负责全县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1.2 监督检查

(1)例行检查

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在不干涉、延误或干扰乙方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中的义务的前提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期对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运行的三座污水处理公司进行了例行检查,包括不限于的日常运行报告、维护保养记录、中控室有关水质各项指标实时数据、污水处理量、进出水水质、设备完好率、设备检修情况、限产停产记录、成本核算、污泥量、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报告制度等。

(2)年度考核

在不妨碍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前提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期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机构对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运行的三座污水处理公司开展年度评价和绩效考核工作。

(3)投诉处理

及时对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运行的三座污水处理公司的投诉事件进行核实,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本项目评估期内,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未发生投诉事件。

(4)指导支持

向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提供运营协助,对项目公司提出与本项目有关的申请、建议、通知等及时给予回复,协助项目公司办理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各种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为项目公司投融资、运营、管理、维护及移交本项目设施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

(5)临时接管

制定完善特殊情况下项目临时接管应急预案,确保在特许经营协议争议、解除、终止期间及其他特殊情况喜爱,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污水处理厂服务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所有条款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4.2 付费与调价

4.2.1 财政预算

    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年将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定期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4.2.2 调价制度

   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建立了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调整约定,根据合同约定及绩效考核情况,及时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

 

 

5  评估结论及建议

5.1 评估小结

5.1.1 特许经营协议合法性评估小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所有条款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5.1.2 特许经营协议完整性评估小结

《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中对于协议各方的声明和保证、项目的运营与维护、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期限、价款及移交、污水处理服务费计算、支付和调整、协议相关方的权利义务、特许经营的终止与变更、违约及补偿、不可抗力及争议的解决的相关事项均有较为详细的约定;《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中双方的声明与保证、污水水质及污泥标准、检测及处理、污水计量、仪表校准与管理、监管监督、污水处理服务费计算、支付和调整、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协议的变更、终止、争议的解决等也有较为全面完整地阐述。其约定内容基本符合《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对特许经营协议内容的要求,也基本涵盖了《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总体来看,协议内容基本上是全面完整的。

但从进一步完善特许经营协议内容的角度上考虑,建议协议双方可适当增加或完善以下内容:

1、协议中完善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预案内容;

 

2、增加绩效评价的内容。

《内乡县三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对于绩效指标及付费做出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公司的运营监督管理,建议增加以下条款:

(1)增加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甲方应当会同有关方面定期对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情况开展运营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开展相应的绩效评价,并建立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对价格进行调整的机制,保障所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进一步履行社会公益性义务。

5.1.3 特许经营协议责任条款的完整性评估小结

协议第五章中明确了甲方、乙方的权利及义务及甲方监管依据、监管内容,规定了经营计划、经营情况报告、运营、维护方案报备的要求,明确了乙方承诺的具体内容;协议约定责任条款包含上述内容完整性较好。

5.1.4 特许经营协议关键条款的完备性与动态适性评估小结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与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相对适应现阶段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部分条款仍需建议修改、补充完善。

本特许经营协议“第三十二条 基本水量和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中“第32.1 本项目设置基本水量。根据近半年来的实际污水处理量,已接近或超过设计处理量,因此,依据实际污水处理量及县域未来整体规模的预测,设定运营期内污水处理厂基本水量为设计总规模的100%,即7万吨/日”。

本项目设计总规模为7万吨/日,现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基本水量7万吨/日为基本水量”作为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水量计量基础,这一条款虽基于项目早期预测制定,但在实际运营中实质构成了对项目运营收益的固定承诺。该条款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013号)、《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六部委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中“不得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的精神明显不符。同时南阳市审计局宛审财报〔2025〕2号审计报告也明确指出:“基本水量值设定不合理”,将7万吨/日的处理量作为基本水量,存在明显弊端。建议协议双方根据实际污水处理量统计资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商定污水处理服务费计算方式。

综上所述,特许经营协议条款是合法的,内容基本上是全面完整的,但协议关键条款的完备性与动态适用性上是不完备的。建议协议双方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商定污水处理服务费计算方式。

5.1.5 特许经营企业评估小结

从生产经营管理、生产运行管理、服务质量、财务状况、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环境保护、设施维护与更新改造、信息公开、特许经营协议各项义务的履行情况、其他方面等10个方面26项考核指标对项目公司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2023-2025年特许经营进行了逐项分析,评估总分值为100分,扣分12.2分,得分87.8分。具体得分及扣分情况汇总见表5.1-1。

表5.1-1 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得分及扣分情况表

序号

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

分值

扣分

评估得分

扣分原因说明

1

一、生产经营管理(10分)

人员管理

 

2

0.8

1.2

关键岗位(生产主任、工艺专工岗、运行班组长、化验班组长)的41人取得的2025年度全员持证上岗培训结业证书均是由城发水务有限公司颁发的,不符合评分标准。

2

运行制度与台账

4

0.3

3.7

1、生产日报表中数据与水区加药系统运行巡视记录表、污泥处理系统运行巡视记录表同一指标存在填报数据不一致或生产日报表中未填写情形;

2、2023年度生产日报表、污泥运行巡视表中多处存在填报人、审核人未签字情形。

3

档案管理

2

0

2

无扣分项

4

厂区环境和标识管理

2

0

2

无扣分项

5

二、生产运行管理(20分)

工艺运行管理

1

0.5

0.5

各单元工艺运行运行状态记录存在记录不完整情况。

6

设备运行管理

3

1

2

1、项目未对在用计量器具建立台账;

2、厂区化验室(对污水处理主要指标进行日常化验)每年未进行年检。

7

构筑物运行管理

 

2

0

2

无扣分项

8

污泥处理处置工艺运行管理

5

0

5

无扣分项

9

污水、污泥及消毒系统

1

0

1

无扣分项

10

中控系统运行管理

5

0

5

无扣分项

11

电气设备运行状况

3

0.6

2.4

变压器日常运行无定期检查记录

12

三、服务质量

(15分)

排污许可管理

1

0

1

无扣分项

13

运行负荷率

2

0

2

无扣分项

14

水质综合达标率

6

0.2

5.8

评估期有2日TP因子超标

15

污染物消减率

6

0

6

无扣分项

16

四、财务状况

(23分)

财务成本控制体系

2

1

1

无财务成本控制体系资料

17

成本分析

21

3

18

工资及福利费用超过考核指标

18

五、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

(15分)

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9

1.0

8.0

缺少2023年、2025年安全检查计划、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及安全资金使用计划。

19

安全防护设施配套情况

2

0

2

无扣分项

20

应急机制建设情况

4

1

3

项目公司运营的三座污水处理厂均编制了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但湍西厂未报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备案。

21

六、环境保护

(4分)

噪声控制

2

0

2

无扣分项

22

恶臭气体控制

2

0

2

无扣分项

23

七、设施维护与更新改造

(2分)

设施维护与更新管理

2

0

2

无扣分项

24

八、信息公开

(1分)

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性

1

0

1

无扣分项

25

九、特许经营协议各项义务的履行情况(8分)

特许经营各项义务履行情况

8

2.8

5.2

1、根据特许经营,对于项目公司日常运营及维护、经营计划、经营情况报告等项目资料需定期向甲方备案,项目公司2023-2024年没有定期报送生产运行方面台账,也未按规定及时将年度经营计划等报甲方备案,基本没有完全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中规定的定期报告和备案义务。

2、项目公司未办理运营维护保函事项。

26

十、其他方面

(2分)

社会影响

 

2

0

2

无扣分项

总分

100


100

12.2

87.8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含扩容工程)2023-2025年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得分87.8分,结果为“良好”。

5.2 建议

5.2.1 对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的建议

   (1)认真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完善项目资料报备,办理运营维护保函事项。

    (2)进一步加强成本管控,完善成本监控体系,合理进行资源配置,对经营的各个环节实施动态管理,落实各级的成本管控责任。

    (3)加强关键岗位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保持专业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水平。

(4)规范生产运行台账记录,生产运行记录、报表填写规范、清晰、工整,确保多个报表之间数据一致。

(5)加强化验室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做好每日水质化验检测工作,确保数据记录规范、准确。

(6)完善湍西水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7)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有计划制定安全检查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安全资金使用计划等,确保安全资金落实到位,并按照计划落实安全检查、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8)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做好厂区化验室年检。

5.2.2 对政府监管的建议

(1)内乡湍东、湍西、湍西二厂污水处理设计日处理规模与目前实际污水日处理量有差距,加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

(2)政府监管部门应及时做好管网运维管理工作,老城区雨污合流,管道材质差,存在老化、损毁、渗漏、混接、错接、乱接等现象;推进城市规划区污水管网空白区域建设,补齐管网短板,实现污水应纳尽纳,全面提升污水收集率与处理效能。

(3)污水处理协议需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时间较早,污水处理由企业运营,管网由政府投资建设管理,造成公司、网分离,不利于发挥最大效益。

(4)鉴于市政公用事业的公益性,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政策规定,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委派人员或机构定期对特许经营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经营指标和财务指标等进行监管,并对企业的经营风险及时加以控制。

(5)建立污水处理厂中水有偿使用机制,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建立以水养水良性机制,专项用于补偿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等成本支出,缓解财政保障压力。

(6)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具体监管工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县审计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污水处理厂管理的相关工作。

5.3 特许经营评估综合结论

经过本次评估综合研判,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条款是合法的,整体内容较为全面完整。结合项目实际运行及监管要求,现提出优化建议:一是完善风险分担规则,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预案;二是健全绩效评价体系;三是进一步增强项目社会公益服务职责。

协议关键条款“设定运营期内污水处理厂基本水量为设计总规模的100%,即7万吨/日”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不符,建议协议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对该条款进行整改完善。

对照《内乡县湍东、湍西、湍西第二污水处理厂(含扩容工程)2023-2025年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工作方案》考评标准,城发水务(内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得分87.8分,评估等级为“良好”。

 

 


责任编辑:张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