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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3-0104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10-24 11:06:31.0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利用当前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内乡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22〕44号

发布日期:2022-11-11 11:06:31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利用当前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内乡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11-11 11:06:3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当前货币政策工具在我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以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利用当前货币政策工具进行项目谋划

(一)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谋划

要积极推动和引导辖区企业和所属企业更新改造项目的选择、立项,积极向发改委申报入库,申请农发行和五家国有商业银行对接贷款。利用人民银行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进行融资,通过财政贴息,承贷主体年利率最低可达0.7%,使用期限最长三年,本项货币政策工具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制造业项目的谋划

要对所辖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项目进行选择,向发改委申报入库,对接农发行和五家国有商业银行申请发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对目前已经入库的82个项目,要积极督促项目方与银行对接,确保项目落地。下半年,国家匹配资金1.5万亿元,以制造业为主,偏向于供给侧生产领域。

(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谋划

各乡镇、相关局委谋划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向农发行和五家国有商业银行申请发放贷款。国家匹配资金8000亿元。本项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

(四)碳减排项目的谋划

要谋划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个领域的项目特别是《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清单》内的内乡项目,要向农发行和五家国有商业银行申请发放贷款。金融机构发放的碳减排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1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大致持平人民银行按照碳减排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提供工具资金,最长使用时间为三年。目前全国总额度为3000亿元,实施期为2021年到2022年末。

(五)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的谋划

要谋划支持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加工、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工业清洁燃烧和清洁供热、民用清洁采暖、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煤层气开发利用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和煤电企业电煤保供领域项目特别是《河南省拟申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项目》中的内乡项目,向我县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1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大致持平。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最长使用时间为三年。目前实施期为2021年到2022年末。

(六)科技创新项目的谋划

要谋划“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领域的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企业、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关键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参与组建创新基地平台企业以及国家级科技园区内企业。具体支持的科技企业分别按照科技部、工信部现行标准认定,并通过国家科技创新创业数据平台、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等渠道向金融机构推送。要向农发行和五家国有商业银行申请发放贷款。人民银行按照碳减排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提供工具资金,最长使用时间为三年。目前全国总额度为2000亿元

(七)普惠养老项目的谋划

要谋划符合标准的普惠养老机构项目,养老机构需满足条件:一是应为企业法人,或者政府支持且存在明确偿还模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是资产负债率(剔除预收款)不得超过70%。三是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四是向政府书面承诺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执行政府确认的普惠养老服务机构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五是贷款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普惠养老服务项目。向我县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1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大致持平,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等额提供资金支持。目前,总额度400亿元,最长使用时间三年。实施期暂定两年,自2022年第二季度起按季操作。初期选择河南、河北、江苏、浙江、江西等五个省份开展试点。

(八)交通物流项目的谋划

要谋划道路货物运输物流配送领域的项目,主要包括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司机之家”运营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和挂靠普通货运车辆车主)、中小微物流配送(含快递)企业。要向农发行和五家国有商业银行申请发放贷款。鼓励发放“运通贷”信贷产品,为“两企两个”群体提供保费补贴及不良贷款补偿代偿。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等额提供资金支持。目前全国额度1000亿。最长使用时间为两年,实施期为2022年。

(九)支农支小再贷款融资支持项目的谋划

要引导涉农小微、民营企业争取内乡农商银行等信贷资金,金融机构发放利率不高于5.5%、符合支农支小用途投向的贷款,人民银行根据贷款台账按贷款本金的100%予以资金支持。目前,人民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2%,最长使用时间不超过3年,属于长期性工具。

二、完善利用货币政策工具推进招商引资的工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金融工作局、人行内乡县支行牵头,联合各乡镇、县发展改革委、科工局、银保监组等行业主管部门、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落实货币政策工具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工作局,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主要任务是:宣传解读当前货币政策工具内容,发布、推介招商项目,通报全县利用货币政策工具招商引资项目投融资信息及进展情况,共享信息资源,抢抓政策“窗口期”,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货币政策工具在我县落地。

二)建立项目研判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介入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调查洽谈,对招商企业资产质量、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情况开展综合调查,对项目是否符合金融行业支持方向、建设资金筹集是否合理可行等提出专业意见,协助招商主体部门完善、包装项目,促进项目贷款可行性,助推银企对接成功。

三)建立项目对接机制。针对招商引资在建、已建项目和各乡镇、各局委利用货币政策工具推荐的项目,由县政府组织召开重大招商项目融资需求对接会相关部门或招商企业介绍项目基本情况,人行内乡县支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介绍当前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产品情况,从中撮合最佳对接方案,建立“一对一”、面对面金融对接机制,进一步研究制定投融资方案,加快项目落地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发挥人民银行的引导作用。人行内乡县支行要积极协调、宣传推介、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当前新型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好参与货币政策工具的银行,不断增加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额度,继续促进信贷稳定增长和结构稳步优化。加强利率引导,进一步释放LPR改革潜力,通过使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贷款利率,促进招商引资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五)增强行业主管部门合力。县发改委、科工局、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等主管部门,要动员、组织内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积极申报、对接项目。要梳理重点支持领域内企事业单位“白名单”,推荐给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项目库,并动态更新。金融工作局要在融资担保、财政补贴、信息共享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构建经济金融良性共生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内乡县利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孙红鑫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明雪、副县长魏童担任,成员包括各乡镇政府、县金融工作局、人行内乡县支行县发展改革委、科工局、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银保监组和驻内银行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货币政策工具助力招商引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工作局,何敏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指定一名专门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建立微信群、定期召开通报会等形式加强成员单位间的信息联系。

(二)加强考核奖励。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于每末将本周利用货币政策工具招商项目融资筛选推荐情况,按照附件2内容填报至县发改委、县金融工作局、人行内乡县支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项目台账,按周进行排名通报各金融机构按周向人行内乡县支行报送项目贷款落地情况,人行内乡县支行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乡镇和单位,参照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三)注重舆论宣传。县金融工作局、人行内乡县支行、行业主管部门要协调相关媒体利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招商引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挖掘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大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全力营造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当前重点货币政策支持工具介绍

2.当前货币政策工具对接情况统计表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1

当前重点货币政策支持工具介绍

 

一、关于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

按照9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关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薄弱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的部署要求,人民银行研究设立了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并联合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银保监会正式印发文件,总体工作由人民银行主导,偏向于支持需求侧的消费领域。

专项再贷款发放模式:“总对总”“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模式,银行对《项目清单》内企业投放贷款,由其总行汇总后,向人民银行总行申请贷款本金等额再贷款支持,人民银行进行形式审核。从今年10月到明年1月,可每月10日前申请再贷款。

发放对象和支持领域:发放对象为21家全国性银行。支持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实训基地、充电桩、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新型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和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等10个重点领域的设备购置更新项目。

专项再贷款基本要素:额度2000亿元,发放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展期期限1年,执行到2022年底。再贷款按贷款本金100%比例,对相关银行9月1日到12月31日这四个月期间,以不高于3.2%的利率向支持领域企业发放的合格贷款,给予全额报销。考虑到设备采购和改造有一定时间周期,鼓励发放中长期贷款。

名单制管理要求:相关工作按照“部委挖坑、银行种树”的思路开展,由地方发改委组织梳理重点支持领域内拟贷款企业的名单和拟购设备的清单,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后,发送至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总行同步发送至分支机构与21家主办银行。后续会动态更新。各家银行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向清单内企业和项目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各地方是项目清单的主要来源。

财政贴息和审计监督:按照(财金﹝2022﹞99号)的贴息政策,享受再贷款支持的企业和项目,可以同时申请中央财政2.5%的贴息,实际贷款成本不高于0.7%。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办理流程相互独立。审计部门会对贷款企业和金融机构相关贷款业务加强审计,防止资金“跑冒滴漏”。

二、关于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部署要求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并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任务。近期,人民银行和发改委、银保监会共同制定了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今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要在1-7月份新增1.7万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1.5万亿元的任务目标,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原则上不低于30%。该项工作主导部门是发改委,以制造业为主,偏向于供给侧生产领域。

发放模式:主要由21家银行共同实施,各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从备选项目清单当中自主选择项目对接。

发放对象和支持领域:主要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航空航天业、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领域、物流提质增效、冷链设施智能化改造等16类领域、128个细分领域。

项目要求: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区域和环保政策,手续合规完备,在四季度能够形成新增产能的在建项目或者具备条件的新开工项目。仅限于产业类及固定贷款,不包含流贷等。

实行名单制管理:由地方发改委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系统梳理上报,经国家发改委审批后,项目清单由发改委发送至人民银行及21家主办银行。

针对两项政策,应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稳经济重要项目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91号)要求,积极抢抓政策机遇。

一是要配合做好项目筛选。各银行要主动与各级发改委沟通,做好信息共享,在后续项目搜集筛选时配合提供主体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等信息,排除涉及不良征信和政府隐性债务的项目主体,提高清单内项目通过审批的成功率,争取更多项目通过国家审核。

二是要尽快组织对接。对具备贷款条件的项目,地方政府要组织开展项目推介、银企对接活动,协调金融机构提前进行辅导评审,引导政策性银行安排新增信贷额度,鼓励商业银行跟进提供配套融资支持,推动“以投促贷”“以贷引投”。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和中长期贷款项目落实签约条件后,要督促承办银行按时投放资金。

三是要加强融资服务。对国家过审项目,强化与银行的衔接配合,对照银行明确的贷款条件,指导项目单位抓紧完善审批手续,推动贷款尽快发放。对已发放贷款的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完成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准备工作,确保如期开工。

四是强化分类支持。各银行要坚持“抓大不放小”原则,瞄准2021年、2022年制造业头雁企业、制造业重点培育头雁企业名单,明确主办银行,逐一开展融资对接;对重点企业所属各类产业集群,要做好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制造业企业的信贷支持。

五是要加强跟踪监测。各银行要根据下发的两个项目清单,逐户建立台账,定期统计上报项目支持情况,对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同时,要强化资金管理,严守风险底线,严管资金用途,防止“跑冒滴漏”。

三、扩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就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出部署安排。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31日前

支持范围: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弱项,突出抓好灌区等水利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农田水利设施补短板,以及现代设施农业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开工一批新项目,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快见效。

投融资安排:在建设主体上,鼓励符合条件的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承建农业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在资金筹集上,推行政府投资与金融信贷投贷联动;在运营方式上,对设施农业、冷链物流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在还款来源上,以项目建成后形成的生产经营收入为主,通过项目打捆打包建设经营,统筹构建多元化还款渠道。

总体看,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符合8000亿元政策性信贷新增额度支持范围,商业银行也可积极对接,开展资金配套,应积极予以关注,充分发挥基建托底的作用。

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及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

今年6月份,国务院调增政策性银行8000亿元信贷额度,设立3000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8月末又新增3000亿元以上额度,并要求引导商业银行为重点项目建设配足中长期贷款。

目前,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在全国范围内均已使用完毕。由于不排除推出接续政策,因此进行简要介绍

(一)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

由国开行、农发行及进出口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设立SPV,用于补充重大项目资本金,但不超过全部资本金的50%,剩余超过50%要通过其他方式补充;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也就是未来要通过专项债筹集资本金,但由于各种原因资金还没到位的项目,股权投资期限不超过20年。

支持范围:中央财经委第十一次会议明确的五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重大科技创新、职业教育、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的项目,以及老旧小区改造和省级高速公路等项目。

项目选取:由发改委牵头会同各地方、中央部门和企业形成备选项目清单。中央财政为股权投资项目提供2%贴息,期限2年。

(二)8000亿元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

由国开行、农发行及进出口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主要包括五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以及11个部委及国铁集团提供的“白名单”项目,新增信贷额度优先用于满足金融工具支持项目的配套融资需求;鼓励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家国有银行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等跟进融资。

下一步,一是要持续跟进金融工具投放和支付使用情况。地方有关部门压实项目单位和股东责任,督促尽早开工建设并使用资金,避免资金闲置,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是要持续加大新增8000亿信贷额度投放。各地要督促辖内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将新增信贷额度,优先用于满足金融工具支持项目的配套融资需求。要重视对上级行下发的部委“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并深挖五大基建重点领域内的项目,引导金融机构自主加大投放力度。

三是要做好金融工具支持项目的配套融资。商业银行要积极加大对金融工具支持项目的配套融资支持。各地要督促辖内商业银行强化与金融工具支持项目的融资对接,以银团贷款等形式积极支持配套融资。

五、碳减排支持工具

2021年11月,为支持碳达峰、碳中和,人民银行联合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发放对象暂定为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后续可根据试点情况拓展支持金融机构范围。

支持重点领域:包括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个领域。市人行已将《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清单》下发至各金融机构。

发放方式: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金融机构发放的碳减排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1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大致持平。

人民银行按照碳减排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提供工具资金,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每次展期1年,利率为1.75%。目前实施期为2021年到2022年末,按季操作。属于阶段性工具。

六、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

为推动煤炭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2021年11月,人民银行联合发改委、能源局创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

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

专项再贷款额度为3000亿(政策出台时为2000亿,2022年5月4日又增加1000亿)。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展期利率不变。其中,2000亿支持领域包括: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加工、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工业清洁燃烧和清洁供热、民用清洁采暖、煤炭资源综合利用、煤层气开发利用等领域。1000亿支持领域包括: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和煤电企业电煤保供领域。具体支持范围和项目标准由发改委、能源局牵头确定。市人行已将《河南省拟申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项目》下发至各金融机构。

发放方式: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1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大致持平。

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每次展期1年,利率为1.75%。目前实施期为2021年到2022年末,按月操作。属于阶段性工具。

七、科技创新再贷款

为激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2022年4月,人民银行联合工信部、科技部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

发放对象:为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

支持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企业。优先支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企业、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关键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参与组建创新基地平台企业以及国家级科技园区内企业。具体支持的科技企业分别按照科技部、工信部现行标准认定,并通过国家科技创新创业数据平台、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等渠道向金融机构推送。

专项再贷款额度2000亿。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每次展期1年,展期利率不变。

发放方式: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人民银行按照支持范围内且期限6个月及以上科技企业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按季操作。属于阶段性工具。

八、普惠养老再贷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人民银行联合发改委创设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初期选择河南、河北、江苏、浙江、江西等五个省份开展试点。

发放对象:为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全国性金融机构。

明确支持符合标准的普惠养老机构项目,养老机构需满足条件:一是应为企业法人,或者政府支持且存在明确偿还模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是资产负债率(剔除预收款)不得超过70%。三是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四是向政府书面承诺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执行政府确认的普惠养老服务机构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五是贷款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普惠养老服务项目。

专项再贷款额度400亿。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每次展期1年,展期利率不变。

发放方式: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金融机构向支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发放的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1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大致持平,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等额提供资金支持。实施期暂定两年,自2022年第二季度起按季操作。属于阶段性工具。

九、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

为助力交通物流业纾困,支持交通物流保通畅通,人民银行联合交通运输部创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

发放对象: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共7家金融机构。

明确支持范围主要包括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司机之家”运营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和挂靠普通货运车辆车主)、中小微物流配送(含快递)企业。

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困难时期交通物流经营支出、置换经营车辆购置贷款等。贷款支持经营主体应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中小微物流配送(含快递)企业。贷款期间,金融机构可要求其提供承诺书,承诺就业基本稳定,不拖欠货款、不拖欠工资,维护运输市场稳定。

发放方式: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等额提供资金支持。专项再贷款额度1000亿。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1年,展期利率不变。目前实施期为2022年,按季操作。属于阶段性工具。

于此同时,郑州中心支行会同省交通运输厅、中原再担保集团创新推出“运通贷”产品,为更多“两企两个”群体提供保费补贴及不良贷款补偿代偿。

“运通贷”分为:交通物流专项贷款和交通运输专项贷款。

交通物流专项贷款主要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两企两个”群体,交通运输专项贷款拓展至交通运输全行业。

“运通贷”的合作再担保机构为中原再担保集团,合作担保机构为纳入再担保体系范围内的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担保机构实行“见贷即保”,在担保代偿率5%的范围内承担贷款本金(未偿还本金)的80%的风险责任。目前,已与担保公司签约的有:工行、农行、建行、交行和邮储银行。

十、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

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2022年人民银行创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

支持对象按年确定,为上年第三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为1-5级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含互联网银行)等六类。

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贷款余额环比增量的1%提供资金。后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自2022年2季度起,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激励资金比例由1%提高至2%,即按贷款余额环比增量的2%提供资金。

工具额度预计为400亿元。实施期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具体操作方式以利率互换方式进行。

十一、支农支小再贷款及再贴现

再贷款分为支农再贷款和支小再贷款。

支农再贷款自1999年起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引导其扩大涉农信贷投放,降低“三农”融资成本。发放对象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

支小再贷款自2014年起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引导其扩大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发放对象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

再贷款的发放方式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金融机构发放利率不高于5.5%、符合支农支小用途投向的贷款,人民银行根据贷款台账按贷款本金的100%予以资金支持。再贷款展期次数累计不得超过2次,每次展期的期限不得超过借款合同期限,实际借用期限不得超过3年。属于长期性工具。

再贴现自1986年开办,2008年开始发挥结构性功能,重点用于支持扩大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发放对象包括全国性商业银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等具有贴现业务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属于长期性工具。

 

 


附件2

当前货币政策工具对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货币政策工具

已对接的项目金额

拟对接的项目金额

合计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数量

金额

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

 

 

 

 

 

 

制造业中长期贷款

 

 

 

 

 

 

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贷款

 

 

 

 

 

 

碳减排支持工具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

 

 

 

 

 

 

科技创新再贷款

 

 

 

 

 

 

普惠养老再贷款

 

 

 

 

 

 

交通物流再贷款

 

 

 

 

 

 

支农支小再贷款

 

 

 

 

 

 

合计

 

 

 

 

 

 

注:本表由各乡镇、局委填报,一式三份,每周五上午分别报送县发改委、金融工作局和人行内乡县支行。

 

 

 解读地址:http://www.neixiangxian.gov.cn/2022/1111/59109.html

 

 

 

 

 

 

 

 


责任编辑:Neixiang_liuyu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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